夢想與現實總會有一段距離。當你實際踏入公司之后,經常會發生類似“當時錄用的條件并非這樣”,“說好要讓我做我喜歡做的工作”等抱怨。因此基于種種理由,有人毅然地離開了當初得來之不易的工作崗位。
如果是因個人不適應工作,而對工作有所批評,辭職或許是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法。但身為監督之職的哈佛經理,如果本身的自覺意識很強烈的話,對于采取這種方式處理問題,就應該保持著很大疑問。有些人或許因為新的采用制度而被分派到其它工作崗位上,有些人則是中途進入公司,當然也可能有不少人,是由別的單位轉過來的職員。無論是屬于哪一種情況之下的安排,人事部門無一不是煞費苦心地去安排。而這些職員對哈佛經理而言,每一位都是人才。萬一這樣的人才因故退出了工作崗位,哈佛經理就應該提高責任意識才行。中途轉入公司的A君,就職前的考試成績相當不錯,前途也頗為看好。不過很遺憾的是,他被安排在不是他所期望的職務上,而他的頂頭上司又是位大忙人。這時A君因無法向直屬上司或工作崗位上的哈佛經理提出意見,只好轉向人事單位提出他個人的問題,而人事主管則以企業的理論來說服他。
“再忍耐一下嘛!”
“不久你就會調到你期望的部門去了!”
“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能說愛怎樣就怎樣!”
但是無論這位人事主管花了多少時間煞費苦心地勸導他,結果仍舊是白費力氣。
A君就說:“您說的道理我都懂,但是上司無視于我個人的不安,在這種現象下,我實在也無法把工作處理得很好。而且,一點都不關心屬下心理狀況或有些什么煩惱的上司,根本就沒有什么魅力可言!”這是他離職的理由。
工作所稱的“團體”,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平常時候應該聽到屬下(成員)常說“我們公司”或“我們的工作”等“我們”的字眼。2.不會有“為什么這樣?”,“我不知道這件事”等情形。也就是說,該做的事(目標)每個人都很明確。3.屬下不會出現“工作愈做愈覺得負荷更重”,“只要做好我個人的工作就行”等心態。哈佛經理應該隨時表現率先行動、率先表示意見的心境。若要滿足這三個條件,就應該了解“集團的凝聚性”,以創造一個具有高度凝聚性的集團為目標。希望你的公司不會再發生屬下提出“我不干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