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發現這樣的情況,公司的利潤低了,員工的獎金反而提高了。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獎金的發放其實很有學問,不發不能激勵士氣,發了卻可能分裂
團隊,這實在是讓老板們左右為難的問題!一般來說,公司獎金的多寡是同企業的利潤掛鉤的,公司利潤高了獎金當然就高些,利潤低了獎金自然會少一些,這樣就能激發員工們努力工作,多創利潤。
不過“公司的利潤低了員工的獎金反而提高了”這種現象,在很多情況下是合理的,并沒有什么“錯誤”,我們分析如下: 一、企業一般設立的獎項主要有: 1、績效獎金:根據定期(如每月)考評結果發放;2、年終獎:根據公司全年效益情況發放;3、全勤獎:對全勤的員工給予獎勵;4、特別貢獻獎:針對特定的事情,給予獎勵;5、創新獎;6、節約獎;7、提案獎;8、忠誠獎;9、舉賢獎;10、
銷售能手獎;11、客戶滿意獎;12、勤奮獎;13、效率獎……還可以列出很多獎項出來。 二、企業為什么設立這些獎?為了慰勞員工們的辛苦?為了補償工資福利的不公平?為了體現雇主同雇員們的利益一致性?是的,上述回答都沒有錯,不過還不夠深刻,沒有真正理解獎金的作用,也沒有道出獎金的本質。我們先來看一下: 1、為什么設立績效獎?因為公司要鼓勵員工爭取更優秀的績效。為什么設立創新獎?因為公司提倡員工創新,鼓勵員工們的創新行為。為什么設立舉賢獎?因為公司主張廣開才路,爭取更多的人才。 …… 我們之所以設立這些獎,是因為這些獎項體現了公司“注重什么”“主張什么”“鼓勵什么”,總而言之,獎金體現了公司的價值取向和行為主張,而這一切都來源于公司的
戰略意圖和公司價值觀——也就是企業
文化。所以,我們說:獎金的設立本質上體現了企業的價值主張,核心是企業
文化!這就是我們設立獎金總的指導方針!在設立獎金時,我們一定要明白,獎金的設立是在向員工宣布我們主張什么! 三、對于企業來說,我們在設立任何獎金/項時,都要清楚這個獎應該是在激勵員工實現我們的
戰略目標,是在強化企業
文化。否則,就不要設立。管理學家米切爾·拉伯夫經過多年的研究,歸結出應該獎勵和避免獎勵的十個方面的工作行為: 1、獎勵徹底解決問題而不是只圖眼前利益的行為;2、獎勵承擔風險而不是回避風險的人;3、獎勵善用創造力而不是愚蠢的盲從行為;4、獎勵果斷的行為而不是光說不練的行為;5、獎勵多動腦筋而不是一味的苦干;6、獎勵使事情簡化而不是使事情不必要地復雜化;7、獎勵沉默而有效率的人,而不是喋喋不休者;8、獎勵有質量的工作,而不是匆忙草率的工作;9、獎勵忠誠者而不是善于跳槽者;10、獎勵團結合作而不是互相對抗。 四、明白了這些道理,我們再來分析“為什么公司的利潤低了員工的獎金反而提高了?” 這樣的問題,就非常容易理解了。我們知道,獎金體現了公司的主張。公司所有的主張都源自我們企業的
戰略。首先,這是一個
戰略問題。比如,在公司利潤降低時,員工的士氣勢必會受到影響。這個時候,如果原本要發的獎金少發或停發,會更讓員工喪失對公司的信心,很可能會造成員工流失。相反,通過發獎金來激勵員工,是老板留人的一個非常睿智的重要舉措,這會使員工很受感動,員工的行為受到激勵,公司也可能會因此轉虧為盈。另外,當企業的某新產品初入
市場時,在前期的產品
生產、研發及營銷推廣中,都需要大量的投入,有的新研發出的項目初期投資上億,這時公司的利潤肯定是低的,甚至虧損,而對于研發出該產品的研發人員,獎金要發么?答案是肯定的。肯定員工的貢獻,員工定會干勁十足,能更好地促進
戰略目標的達成。如果僅僅是因為公司的利潤低了,我們就降低獎金的話,這種做法與公司的
戰略目標相抵觸、是不可取的。這就要求公司的管理者要有長遠的
戰略眼光,看問題不能只看眼前利潤,不要覺得眼前的利潤低,就放棄了對員工的激勵,要看長期的,說不定用不了多久成本就收回來了。
因此,公司主張什么,就應該獎勵什么;公司強調什么,就應該獎勵什么;公司未來要發展什么,就應該獎勵什么。這些獎金體現了公司的價值主張,這種原則,無論在公司虧損時,還是公司盈利時什么時候都不能變。所不同的是在盈利時公司支付獎金的能力強一些,在虧損時支付能力則弱一些。當然,也要區分獎金的類型,例如:效益獎就只能在公司有利潤的時候才有,在公司虧損的時候當然就沒有。這也是體現了公司“追求利潤”這樣一種價值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