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供應商審核基本上由采購部組織進行,每次需要開發、選擇、評審新供應商,或者對現在正在供貨的供應商進行年度性審核時,采購部都會召集工藝,生產和質量部門的同事組成一個審核小組,對重要的供應商進行現場審核。耿志是一位質量工程師,負責公司的檢驗工作,對工藝過程比較熟悉,對質量體系也很有造詣,物料的檢驗又是耿志的特長,只要有可能,采購部都會邀請耿志參加供應商的現場審核,而耿志也非常愿意和熱心地參與到審核中,更重要的是,耿志剛直不阿,嫉惡如仇,對于發現的問題毫不客氣,不留情面地指出,并提出改進方案。有這樣一位尖刀利器,在評審中確實給被審核的供應商以巨大的威懾力量,常常使供應商俯首稱臣,不得不做出妥協,按照公司的要求進行整改。
但耿志的工作作風也有不顯靈的時候,不少供應商的生產現場的工程師,也是屬于“杠頭式”的人物,不吃耿志這一套,特別是當耿志提出問題和整改要求時,這些“杠頭”不會給耿志留任何情面,直接拒絕,他們的觀點是:“是你耿志對我的生產線了解,還是我工程師對現場更了解?”“你懂不懂生產過程和工藝流程,就來指手畫腳教育我?”,耿志也毫不客氣:“你是客戶還是我是客戶,知不知道要以客戶為焦點?”對方的回敬是:“真理是掌握在科學一邊的!”,無論是技術上的爭執,還是態度上的矯情,雙方往往是唇槍舌劍,毫不相讓。最終的結果往往是供應商的領導出來調解,自然是給耿志陪不是,以耿志勝利和供應商失敗而收場告終。耿志則帶著趾高氣揚,看著對方垂頭喪氣的樣子而昂首闊步的離開。
但往往問題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供應商“杠頭級”的工程師在隨后的整改工作中,還是自以為是,不與配合,或者陽奉陰違,使后續工作不能得以貫徹執行。
還往往因為在審核中,與供應商發生矛盾和不愉快,導致不選擇這家供應商,或者與其斷絕關系,將他們從合格供應商名單中剔除出去。
耿志認為不配合,不想合作的供應商就是要從供應商名錄中消失,有句話說得好:“態度決定一切”,態度不端正,如何談配合?
但有些采購卻懷著惻隱之心,認為有些供應商還是不錯的,在與供應商的沖突中,我們是否也有一絲絲的不對呢?
而對于一些強勢供應商,則后果很嚴重,因為審核中的沖突和矛盾,而造成后來供應商在供貨時的不配合和明里暗里的一些障礙。但耿志說的好:“不能因為供應商強勢而放棄原則吧?這不成了勢利小人?”
討論:
1. 供應商的態度是否作為審核的一個要素?
2. 如何處理審核中的沖突,特別是對方不同意審核方的觀點,尤其是有些情緒化時?
3. 如何對待供應商的反駁?
4. 在與供應商的溝通中,審核方對情緒的把控是否有責任?如果有,又有哪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