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工資設計
風險工資適用于公司中高層管理崗位員工以及業務崗位員工,風險工資比例一般為20%—50%。風險工資一般根據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確定。
1.某業務部門員工風險工資設計
部門所有成員為責任人,部門經理是責任代表。部門經理崗位工資的40%、其他員工崗位工資的30%作為風險工資。
獎懲兌現辦法:
(1)部門經理年度風險工資=崗位工資×40%×12×風險工資系數
(2)部門其他員工年度風險工資=崗位工資×30%×12×風險工資系數×年度考核系數
風險工資系數(K)計算:
(1)收入目標、利潤基本目標均未完成,則K=0。
(2)利潤基本目標未完成,收入目標完成,則K=0.5。
(3)利潤基本目標、收入目標都完成,則K=1+0.5×(實際利潤-利潤基本目標)/(利潤爭取目標-利潤基本目標),K最大值為1.5。
(4)利潤基本目標完成,收入目標未完成,則K=0.7+0.5×(實際利潤-利潤基本目標)/(利潤爭取目標-利潤基本目標),K最大值為1.2。
(5)發生質量事故,根據事故性質以及對公司帶來的影響,K值減0.1~0.5;若質量事故對公司品牌、聲譽以及資質帶來嚴重負面影響或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則K=0。 (6)項目運作不規范,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事件發生,K值減0.1~0.2;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K值減0.2~0.5。 (7)重視員工隊伍建設,在部門人才結構改善、職稱評定、資格考試等方面有突出表現,根據情況,K值加0.1~0.2;表現較差的,K值減0.1。
(8)不重視內部管理工作,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不能及時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K值減0.1;不重視績效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有失公平、公正、考核分數分布不合理,績效考核完成不及時等,K值減0.1~0.2。
2.某工程項目員工風險工資設計
項目經理部班子成員為責任人,項目經理是責任代表。項目部班子成員崗位工資的50%作為風險工資,項目部主管級崗位人員崗位工資的10%作為風險工資。
獎懲兌現辦法:
項目班子成員風險工資=崗位工資×50%×項目工期(月數)×目標責任考核系數×崗位季度績效考核系數平均值
項目部主管級崗位風險工資=標準工資×10%×項目工期(月數)×目標責任考核系數×崗位季度績效考核系數平均值
目標責任考核系數計算:
(1)工程完工財務決算后,經濟指標未達到基本目標的,目標責任考核系數為K=0;經濟指標超過基本目標的,則K=1+(實際利潤-基本目標)/(爭取利潤-基本目標),K最大值為2。 (2)項目質量指標沒達到,K=0。
(3)項目進度指標沒達到,非外部原因導致項目工期延遲(工期半年內項目延期1個月以上,工期超過半年以上項目延期2個月以上),K值減0.2。
(4)項目管理指標沒達到,根據事件嚴重程度,K值減0.2~0.5。
(5)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指標沒達到,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導致人員死亡,K值減0.5;導致人員重傷或財產重大損失,K值減0.2。 (6)工作紀律及綜合治理指標沒達到,根據情況,K值減0.2~0.5;項目部成員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違紀行為以及嚴重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行為,當事人風險工資為0,并取消季度績效工資以及項目獎金,情節嚴重的送交有關部門處理。根據事件嚴重程度,有關領導也要取消部分績效工資、風險工資及獎金。
3.公司中高層管理崗位風險工資設計
經營班子成員為責任人,董事長、總裁是責任代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共同責任人,辦公室主任、人力資源部部長、財務管理部部長、采購管理部部長、生產管理部部長、技術管理部部長(質量安全部部長)為連帶責任人。高級管理人員崗位工資的30%、上述各部部長崗位工資的20%作為風險工資。 獎懲兌現辦法:
經營班子成員風險工資=崗位工資×30%×12×風險工資系數
各部部長崗位風險工資=標準工資×20%×12×風險工資系數
目標責任考核系數計算:
(1)各崗位的風險工資系數根據實際利潤和合同額情況而定,如表4-6所示。
(2)如果有一個工程項目質量不合格,總工程師、技術質量部部長風險工資系數為0,總裁風險工資系數減半;如果有一個項目質量為合格等級,總工程師、技術管理部部長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5,總裁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25。
(3)如果有一個工程延期,副總經理、生產管理部部長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5,總裁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25。 (4)大宗材料采購出現一次質量不合格或價格嚴重不合理,如果是公司采購管理部采購,采購管理部部長、公司總裁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5;如果是項目管理部采購,生產管理部部長、副總經理、總裁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5。 (5)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目標沒有達到,視情況給予生產管理部部長、采購管理部部長、技術管理部部長、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裁風險工資系數降低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