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薪酬,一般有基數制與薪點制兩種方式。基數制對應一個確定的數,如采購崗的季度績效工資基數為3000,秘書崗為2500,根據績效表現上下浮動;薪點制對應一個系數,如采購崗對應1.5,秘書崗對應1.2,至于一個標準系數對應多少金額(如系數1對應多少錢),則要隨公司整體經濟效益來變化,可能上個月是1000,下個月是800.基數制的好處在于明確。對員工而言,對自己的總體收入有較為確定的預期,可以合理籌劃自己的生活;對公司而言,薪酬水平便于與外部市場對接,比如采購崗標準年收入為10萬,用來指導招聘,或者根據市場水平來調整。如果采用浮動薪點制,總體的收入不好預計,只能給出歷史數據或預測數據。 但是,正是由于基數制使得員工有了預期,在整體效益不好的狀況下,可能造成員工因拿不到預定的錢而心理不平衡,進而產生抱怨:我干得不錯,公司整體效益不好,是別人的錯,憑什么扣我的錢?或者由于照顧員工心理而造成薪酬總額被突破,更加強化了員工“這錢就是我應得”的心理。
因此,浮動薪點制特別適用于兩類行業或企業:一類是受外部環境影響特別大的行業,一類是市場化意識不夠的企業。比如對于國有企業,尤其是下游配套企業而言,由于受上游或國家政策、外部環境的影響,企業效益的波動相對劇烈,建議采用薪點的模式:一來此類企業本身就薄利,控制成本是關鍵,薪點的靈活使得總額可控;二來也把收入與效益掛鉤的理念深入人心。而薪點值的確定,則要與具體的業務指標關聯起來。比如利潤、收入、一線產量、一線工人的平均工資等,如此也牽引管理部門關注業務,服務一線,減少官僚習氣。
那二線專業、職能管理人員的工作方式主要與專業能力相關,也不直接對最終產出負責,可以采用基數制吧?但是從實踐中來看,人崗不匹配是普遍存在的,所謂的專業管理人員并非能完全符合崗位說明書要求,大多數工作并非完全是“專業的”“有附加值”的工作,且官僚主義橫行,基數制旱澇保收,割裂了二線與一線的聯系,看上去很美,在現實中卻不管用,造成新的平均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