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體育設施建設項目融資方式構想
劉國靖
體育設施是發展體育事業、開展各項體育活動的載體,也是衡量城鄉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體育設施投資對于優化城鄉基礎設施投資、拉動內需、促進體育產業發展、擴大就業、推動地方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在“十二五”期間,省體育設施建設規劃中“一建設、五改造”(即新建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改造某廣場園區、省訓練中心園區、省射擊射箭中心園區、某水上運動中心園區和某縣機場園區)等體育設施建設重大項目,由于所需資金投入規模和投入強度很大(預計建設期6年,投資額50億元左右),財政資金與體彩公益金總量遠不能滿足項目投資建設的需要;此外,“一新建、五改造”等體育設施建設重大項目建成和改造完成后的運營、管理與維護費用也將會較高。面對以上兩大難題,設計出盡可能降低政府財政負擔和有利于體育局工作的一攬子資金籌措與運作模式,將顯得十分緊迫。
因此,我們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創新體育設施建設資金籌措與運作模式,在保證財政資金到位的同時,多渠道、多元化籌措建設經費,積極探索面向全社會籌集體育設施建設資金的新路子,并開創省體育事業投資管理創新的新局面。
省體育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資金籌措與運作應按照互惠互利共贏的原則,在精心謀劃設計的前提下,以體彩中心和即將掛牌的省體育產業集團為主要資金籌措平臺,積極推進。具體的資金籌措方式與運作模式主要可以下18個方面:
1.財政投資
通過積極爭取省市兩級財政和國家體育事業發展專項經費,計劃籌措建設資金1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大約為5年,每年3億元左右。
2.彩票發行
以申辦“十三屆全運會”為契機,積極設計地方性新品種體育彩票,并加大現有題材體育彩票的營銷力度,計劃可籌措建設資金3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體彩中心,持續時間大約為5年,每年0.6億元左右。
3.股權融資
通過境內外戰略投資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與即將掛牌的省體育產業集團共同設立子公司參股,計劃股權融資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即將掛牌的省體育產業集團,持續時間大約為5年,每年1億元左右。
4.信貸融資
通過政府協調,由國家開發銀行、省市地方銀行放貸,根據土地抵押、未來10年體彩收入、經營性資產以及預計賽事門票收入測算信貸融資,計劃融資8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和即將掛牌的省體育產業集團,持續時間為3年,每年2.5億元左右。
5.基金與債券融資
委托省國投或某券商承擔顧問及承銷服務,通過成立體育產業發展基金和發行體育產業基礎投資債券,計劃融資10億元左右(基金五億元,債券5億元)。責任單位為體育局和即將掛牌的省體育產業集團,持續時間為4年,每年2.5億元左右。
6.贊助與冠名權融資
通過策劃包裝申辦“十三屆全運會”場館及各項賽事,開發國際國內實力贊助商通過贊助、場館冠名或“十二五”期間的各專項賽事冠名權、協辦權、指定品牌等,計劃融資3億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為3年,每年1.0億元左右。
7.媒體轉播權融資
通過廣泛宣傳推介,將“十二五”期間的各專項賽事和“十三屆全運會”通過國內媒體轉播權融資,計劃融資0.6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12億元左右。
8.賽事門票打包預售融資
借助體育總局和中央媒體力量,通過策劃包裝“十三屆全運會”及“十二五”期間的各項專項賽事,積極開展推介宣傳活動,對各類門票進行打包預售,計劃融資0.8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16億元左右。
9.門票、廣告牌、燈箱等標識位廣告經營權融資
對“一新建、五改造”設施的廣告牌、燈箱等標識位進行精細化布局設計、提前建設,將“十二五”期間五年的廣告經營權預售,并將“十二五”期間的各項賽事和“十三屆全運會”的門票廣告權分別預售,重點對象是廣告業巨頭、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體育用品、飲品、汽車制造等企業,計劃融資2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4億元左右。
10.商業網點經營權融資
必須高度重視體育設施的商業化配套,構建體育賓館酒店、運動餐飲、文化娛樂、體育休閑、體育保健、體育創意、中介服務、體育培訓、運動器材經營、運動服飾鞋帽經營等商業網點經營體系,實際經營面積應按所有場館面積的8-10倍予以配套,按照統一的經營規劃布局,折價預售5年的經營權(出租),計劃籌措資金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1.0億元左右。
11.停車位經營權融資
所有地下及地上停車位的經營權打包一攬子折價預售5年,預計籌措資金0.2億元。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1年,當年0.2億元左右。
12.場館及一攬子配套設施聯建融資
采取共同投資,聯合建設,共用分享經營性建筑面積的方式,對配套的商業化設施及場館設施進行聯建,預計可獲得建設資金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1.0億元左右。
13.資產置換融資
通過對一些中小型分散的體育經營性資產出讓以及事業劃撥土地聯合地產開發,預計可獲得建設資金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1.0億元左右。
14.場館周邊房地產開發融資
體育產業集團可在展館周邊低價圈地聯合優質房地產企業搞商業地產和住宅地產開發,預計可獲得建設資金3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6億元左右。
15.“十三屆全運會”以及“十二五”期間本省各專項賽事活動的吉祥物、紀念品、禮品等開發特許經營權融資
通過吉祥物、紀念品、禮品等系列產品開發特許經營權轉讓,預計可融資1.0億元左右。在全國范圍特許1萬家商店,平均特許費0.5萬元/家;產品經營收益分成0.5億元。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2億元左右。
16.進場建筑及裝飾器材實物或圖片、音視頻展示位融資
在“一新建、五改造”設施內開辟進場建筑及裝飾器材實物或圖片、音視頻展示位(展示期為建設期),為供應商提供品牌推廣展示服務,以期獲得建筑及裝飾器材折價,可節約材料、設備、器具等費用5%左右。初步測算約2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4億元左右。
17.省內現有場館非賽事活動期間時間段的經營性打包預租融資
研究細化國家、省內各大型體育活動的計劃日程,明確對各主要體育設施、場館所占用的時間段。將其余時間段分段打包向文化娛樂、演藝、傳媒、會展等企業欲出租,計劃在“十二五”內獲得租金收入0.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1億元左右。
18.接收各界捐贈
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到“十三屆全運會”前,獲得各項捐贈0.5億元左右。責任單位為體育局經濟處,持續時間5年,每年0.1億元左右。
以上融資合計共計69.6億元,其中債務融資約為15億元。若按照成功融資80%測算,可融資55.68億元,其中債務約為12億元。若按成功融資75%測算,可融資52.2億元,其中債務約為11.25億元。資產負債率在安全范圍。
當然,由于各項數據資料不是很齊全,以上僅為初步的融資估算,相關數據需要經過進一步的精細化測算調整后,方可投入使用!
由于資金籌措方式多、操作復雜、涉及領域廣,需要省體育局組織專門力量,創新組織模式,組建跨部門聯合工作機構開展高效率的工作。并依托學界和業界力量,聘請專家顧問,組建顧問組,協助運作;對于需要面向社會籌措資金的市場化程度很高的籌資活動(主要是6至18項),還需要招聘專門人才,組建專業化經營團隊予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