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預算管理行為,推動公司加強預算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面預算各相關工作事項。
第3條 財務預算是公司全面預算的中心,其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公司的全面預算。
第4條 公司財務預算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對一定時期內公司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
第5條 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原則如下。
1.實事求是,客觀真實。
預算要積極可靠,同時要留有余地,要充分估計預算目標實現的可能性,以應付實際情況的變化。
2.趨勢預測配合使用。
公司制定財務預算時,應充分考慮公司業務的擴張以及外部環境變化等,避免將趨勢估計過高,同時極力避免與業務量趨勢不相稱的費用提高。
3.預算目標落實到人。
各部門必須將經批復的預算指標分解落實到人,責其遵照執行,監督執行情況,同時將預算執行結果納入員工業績考核體系。
第2章 預算管理職責分工
第6條 公司總經理對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同時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財務副總、財務部經理及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7條 預算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1.擬定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2.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
3.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
4.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8條 財務部在財務預算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各項預算活動,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
2.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
3.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
4.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9條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
2.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
3.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與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3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10條 財務預算編制要在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的指引下進行。
第11條 公司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1.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2.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3.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12條 公司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13條 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編制說明如下。
第14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按公司統一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15條 公司財務預算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16條 公司編制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原則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準、下達執行等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第17條 公司年度預算需在預算年度上一年的 月 日開始至 月 日全部編制完成,并在次年 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
第18條 各部門需要依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定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4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第19條 公司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兩方面落實到內部各崗位、各環節,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
第20條 公司應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季度和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21條 公司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
1.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
2.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
3.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22條 公司規定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加強適時監控。
第23條 財務部建立預算管理登記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24條 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由財務部負責監督,預算外的支出由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5章 財務預算的差異分析與調整
第25條 公司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26條 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委員會乃至總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財務預算目標的完成。
第27條 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預算管理委員會應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第28條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預算數據上報,包括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2.對差異額進行分析,找出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進行責任歸屬。
3.提出改進措施,提出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29條 公司年初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
第30條 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財務預算執行部門可以申請調整財務預算。
第31條 財務預算調整申請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第32條 財務部應對預算執行部門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經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6章 財務預算的考核與激勵
第33條 預算年度終了,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34條 財務預算考核內容如下。
1.對整個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
2.對預算執行者進行考核。財務預算考核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
第35條 預算考核是一個對預算執行效果進行認可、評價的過程,公司要結合工作責任制考核要求,制定考評細則。
第36條 預算考核應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2.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進行評價的主要依據,考核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3.時效原則,預算考核是動態考核,每期預算執行完畢后應及時進行。
4.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核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5.分級考評原則,預算考核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37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公司制定激勵政策,設立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具體請參照公司的獎金激勵制度。
第38條 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發現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第39條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或總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7章 附則
第40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41條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第42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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