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的管理,保證公司各部門的采購需求按時按質完成,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順利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采購部負責的所有物資采購計劃制訂和預算管理工作。
第3條 職責
在采購部經理的指導下,采購主管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季度、月度和臨時采購計劃和預算,而計劃和預算的具體工作內容由各采購專員負責。
第4條 采購計劃的分類
采購計劃主要包括年度采購計劃、季度采購計劃、月采購計劃和臨時采購計劃4種,具體如下圖所示。
第2章 采購計劃編制與變更管理
第5條 采購計劃的編制依據
制訂采購計劃時應考慮經營計劃、需求部門的采購申請、年度采購預算、庫存狀況、公司現金流狀況等相關因素。
第6條 采購計劃的編制步驟
1.明確公司的經營計劃
(1)明確掌握公司于每年年底制定的下一年度經營目標。
(2)掌握市場部根據經營目標、客戶訂單意向、市場預測等資料所作的市場銷售預測情況。
2.明確公司生產計劃和庫存狀況
(1)采購部應及時掌握生產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制訂的生產計劃。
(2)采購部應及時掌握生產部根據生產計劃和庫存狀況制訂的物料需求計劃。
(3)采購部應及時掌握各部門根據年度目標、經營計劃和生產計劃等預估的各種消耗物資的需求量。
3.制訂采購計劃
采購部匯總各種物料、物資的需求和請購單據,并據此編制采購計劃。
第7條 編制采購計劃應注意的事項
1.采購計劃應避免過于樂觀或者保守。
2.采購計劃編制過程中應考慮公司年度目標達成的可能性。
3.銷售計劃、生產計劃的可行性和預見性。
4.物料需求計劃與物料清單、庫存狀況的確定性。
5.物料標準成本的影響。
6.保障生產與降低庫存的平衡。
7.物料采購價格和市場供需的可能變化。
第8條 采購計劃的編制原則
1.采購專員應審查各部門的申購物資是否能由現有庫存滿足、是否有可替代的物資,只有現有庫存不能滿足的采購申請才能夠被列入采購計劃之中。
2.如果請購單中所列的物資為公司內部其他部門生產的物資,在性能、質量、交期、價格等滿足的情況下,必須采用內購。
第9條 采購計劃的審核審批
1.采購計劃由采購部根據審批后的《采購申請表》制定,年度采購計劃需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進行審批;月度采購計劃報請主管副總進行審批;短期采購計劃由采購部經理批準執行;對于急需物資,應填寫“緊急采購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公司主管副總核準后列入采購范圍。
2.采購計劃應同時報送財務部門審核,以利于公司各項資金計劃工作的完成。
第10條 采購計劃變更管理
對于已經申請的采購物資,請購部門如果需要變更規格、數量或撤銷請購申請,必須立即通知采購部,以便采購部及時根據實際情況更改采購計劃。
第3章 采購預算管理
第11條 采購預算的分類
按照編制期間,采購預算可以分為以下4類。
1.年度預算;
2.季度預算;
3.月度預算;
4.短期緊急預算。
第12條 采購預算編制目標
1.采購部憑采購預算進行采購,控制采購費用的支出。
2.財務部門根據預算籌措、安排采購所需資金,保證資金支付的準確性與及時性。
第13條 采購預算編制依據
1.生產經營所需的物資數量。
2.預計的物資期末庫存量。
3.本期計劃末結轉庫存量。結轉庫存量由倉儲部和采購部根據各種物資的安全庫存量和提前采購期進行確認。
4.物資計劃價格。物資計劃價格由采購部根據當前物資價格,結合可能影響物資價格變化的因素進行確定。
第14條 影響采購預算的因素
1.采購環境;
2.公司銷售計劃;
3.物資使用清單;
4.存量管制卡;
5.物資標準成本。
第15條 選擇采購預算方法
采購部需根據采購的具體內容選擇合適的采購預算方法,如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增量預算、零基預算和定期預算等。
第16條 確定預算數,編制預算草案
采購部采用目標數據與歷史數據相結合的方法確定預算數,并據此編制采購預算草案,報財務部審核。
第17條 綜合平衡預算草案
財務部應與采購部進行協商,在充分考慮公司的現實狀況、市場狀況和整體預算的基礎上,綜合平衡采購預算草案。
第18條 編制正式的采購預算
1.采購部應根據平衡過的采購預算草案編制正式的采購預算,經財務部審核無誤后,報主管副總審批。
2.在編制采購預算的過程中,采購部必須對預算留有適當的余量,以應付可能出現的緊急采購狀況。
第19條 采購預算執行管理
1.經核定的分期采購預算,當期未動用的,不得進行保留;如確有需要,下期補辦相關手續后方可重新使用。
2.對于未列入預算的緊急采購,由采購部執行采購后,再補辦相關的手續。
3.采購部門需嚴格執行采購預算,財務部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20條 采購預算的調整
采購預算的變更由采購部或者財務部發起,經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實行變更。遇到以下5種情況時,可申請采購預算的變更。
1.公司經營方向和策略發生重大變更。
2.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影響。
3.公司內部重大政策調整。
4.宏觀調控政策、稅制、中小企業優惠政策等公司經營環境發生變化。
5.市場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
第4章 總則
第21條 本制度的制、修、止
本制度由采購部制定,經公司常務會議決議后通過,修訂、廢止時亦同。
第22條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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