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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財務論證與評估 | 項目國民經濟與評估 |
聯系 | 關系 | 項目國民經濟論證與評估是項目可行的前提。 | |
| 二者沖突時的解決方案 | 對某些關系國計民生急需的項目,若項目國民經濟論證與評估認為可行,而項目財務評估不可行,可,可由國家通過提供優惠政策來改變項目財務論證與評估結果。 當項目財務論證與評估是可行的,但是國家或社會需要為項目而將付出太大的代價時,這類項目一般需要予以否決, | |
區別 | 出發點 | 站在企業或投資人立場上 | 站在國家上 |
對象 | 是業或投資人的財務收益與成本 | 項目帶來的國民收人情況。 | |
費用和效益的組成 | 凡是流入或流出項的項目貨幣收支均視為企業或投資者的費用和效益 | ,只有當項目的投入或產出能夠給國民經濟帶來貢獻時,才被當作項目的費用或效益進行評估。 | |
計量費用與效益的價格 | 實際貨幣效果,它采用預測的市場價格計算項目投入和產出物的價值。 | 它采用體現資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影子價格去計算項目投入和產出物的價值。 | |
內容和方法 | 采用企業成本與效益的分析方法 | 項目國民經濟效益評估的內容較多,涉及的范圍較廣,需要采用費用與效益分析、成本與效益析和多目標綜合分析等方法。 | |
評估標準和參數 | |||
時效性 | 以國家現行的財稅制度為依據,要充分體現國家現行財稅制度的精神,因此項目財務論證與評估必須隨著國家財務制度的變更而作出相應的變更 | 多數是按照經濟原則進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