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明-實施VMI不能“別人家的孩子不心疼”
供應商管理的庫存(VMI)從總體上講是個雙贏的舉措。對采購方來說,庫存管理的責任轉移給了供應商,由供應商負責計劃、補貨和維持庫存水平,可以減少采購方的人力資源需求。在有些VMI協議下,庫存轉移給供應商,采購方消費后再付款,減輕了采購方的庫存壓力,從賬面上改善了采購方的資產回報率——這對上市公司尤為重要,因為資產回報率是影響股價的一個重要指標。對于供應商來說,VMI讓他們能及時得到采購方的真實庫存水平,信息對稱了,可降低由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各種不確定因素,以及相應的成本;VMI協議往往與一定的業務量掛鉤,減少了供應商在業務上的不確定因素;VMI下,根據采購方的預測,供應商可以平穩地安排生產,從而降低生產費用。
從整個供應鏈來說,VMI簡化了雙方的交易流程。沒有VMI的情況下,物料從供應商到采購方的移動由訂單驅動,圍繞每一個訂單,都有一系列的操作及成本;實施了VMI后,每周或更長時間結賬一次,用掉多少料,支付多少料的款,把原來的多個訂單整合|成一個訂單,大大簡化了信息流和資金流,降低了交易成本。另外,從整體庫存的角度看,實施VMI前,采購方備庫存、供應商也備庫存;實施VMI后,兩堆庫存合|成一堆,總的庫存會更低——這也是多階段庫存的普遍真理:供應鏈上的庫存節點越少,總體庫存就越低——看到有文獻在說,兩堆庫存合并成一堆,為達到同樣高的服務水平(有貨率),總庫存為原來每堆庫存的√2倍(約1.4倍)就夠了。
那么什么時候VMI就成了壞事?當別人家的孩子不親時。舉個例子。我曾經管理全球庫存多年,負責對客戶的七八十個VMI庫存項目。有些客戶在自己備庫存時,4個星期的貨就足夠了;等到轉化為VMI庫存時,卻要求我們備8個星期的貨,只因為庫存積壓的不再是自己的資金了。有一個公司同時有外來供應商和內部供應商(即供應商是公司的獨資子公司),對外來供應商,該公司要求最高庫存為8個星期的用量;對內部供應商,6個星期就夠了,又一個“別人家的孩子不心疼”的例子。這都是局部優化的例子,損人而不利己(或者說損人很多、利己很少),與供應鏈管理提倡的全局優化背道而馳。有趣的是,在我管理過的客戶中,越是那些“曾經闊過”(曾經很成功的)的公司,越是“損人而不利己”,無謂地要求備更多的庫存。或許這也是為什么這些公司在走下坡路了。
說起“損人不利己”,再講個本土企業的故事。一個公司實施及時送貨庫存管理(Just in Time;JIT),要求供應商嚴格按照日程送貨,遲到當然不行,早到也不行,因為沒地方堆放。在國內的大多數城市,道路交通的不確定因素實在太多,準時到達幾無可能。為了避免遲到受罰,供應商就只能多留富余時間,但早到后又不允許卸貨,停車場又小,供應商的送貨卡車就只能一輛接一輛地圍著工廠轉,成為一道奇觀。
要說VMI和JIT,汽車行業可以說是代表,不但實施地早,而且總體實施水平高。對于底特律的三大汽車巨頭來說,其生產部的標準是庫存周轉100次,這意味著只有3天左右的庫存,主要是通過把庫存轉移給供應商來實現。不過看看這些公司的總體庫存,很少有周轉超過10次的,為什么呢?原來他們的前端在做同樣的事:分銷渠道把庫存壓力轉移給整車廠。如果大家都嚴格奉行VMI和JIT的真諦,這倒不是什么壞事。北美的汽車業向來是充滿敵對氣氛,“別人家的孩子不心疼”的信徒遍地都是,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局部優化以全局優化為代價,那就悲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