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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培訓系列課程(一)
新形勢下員工甄選招用中常見法律風險防范
課程背景:
受到全球經濟復蘇放緩,歐債危機、美債危機的影響,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如何有效降低人力成本,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是新形勢下HR面臨的難題。而“雇傭長期化”、“解雇嚴格化”為當前勞動立法的兩大突出特點,因此,“嚴把入口關” ,更加嚴格地、系統地規范招聘管理,對于企業來說變得更加重要。本次課程由著名勞動法專家、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蘇州分所主任畢振洲律師與大家一起分享在新形勢下員工甄選招用中常見法律風險防范。本次課程緊密結合最新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的相關知識,從企業招聘人才最初的尋尋覓覓,到筆試和面試的明察秋毫,再到嚴密的簽約加盟,最后到細致的試用考察和最終的去留,系統地闡述了企業招聘管理的合法化和合規劃問題。相信會給大家帶來幫助和啟發。
課程目標:
幫助企業全面了解招聘流程的相關法律知識體系
幫助企業全面了解招聘流程的相關實務操作技能
幫助企業規避招聘過程中法律風險
聽課人員:
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經理、法務總監,法務經理、律師、勞動仲裁員、工會干部
講座大綱:
一、搜尋篇
1、合法的招聘主體:如何厘清集團企業統一招聘員工的勞動關系歸屬?
2、 選擇合法的形式:招聘會、獵頭、校招、微博招聘…,如何選擇恰當的招聘形式?
3、 知情權的行使:從應聘簡歷、入職申請表到員工背景調查,如何確定其范圍,企業知情權與員工隱私權的邊界如何確定?
4、 職位描述:職責說明與職位要求的該講與不該講。
5、 就業歧視:星座歧視、血型歧視…,如何在避免產生就業歧視的同時進行員工的有效甄選?
二、訂立篇:
1、 Offer Letter、勞動合同與勞動關系:如何確定新入職員工的勞動關系起始時間?
2、 報到手續:新員工報到過程中發生傷害,如何定性和賠償?
3、 入職登記表:入職登記表必備內容包括哪些?如何充分發揮入職登記表的作用?
4、 入職培訓:入職培訓能否約定服務期?
5、 勞動合同類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已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類勞動合同如何靈活運用?
6、 勞動合同主要條款:崗位、薪酬、工作地點…,必備條款如何留有靈活空間?
7、 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與語言:中文勞動合同是否必須有?電子化的勞動合同是否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三、試用篇:
1、 試用期的設定:試用期滿后仍不能確定是否錄用,經員工本人同意,能否延長試用期?
2、 試用期的考察:試用期員工的考察是否必須以明確規定的錄用條件為標準?
3、 試用期用工:試用期員工的醫療期、工傷、商業秘密保護等特殊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4、 試用期留用:員工轉正后工資結構發生變化是否應按照轉正后工資標準補齊試用期待遇?
5、 試用期解雇:試用期滿后,能否根據員工試用期的表現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四、特殊員工篇:
1、退休人員:退休返聘人員與柔性退休人員的處理有何不同?
2、 內退協保人員:特殊勞動關系的相關規定是否都不再適用?
3、 實習人員:實習、見習、兼職、勤工儉學,這些概念如何區分?所有在校大學生都是實習生嗎?在校生打工都不構成勞動關系嗎?
4、 外籍和臺港澳人員:社保問題之外,外籍員工與臺港澳員工還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最新政策對這類員工的管理將會帶來哪些挑戰?
5、 與原單位仍有勞動關系人員:雙重勞動關系是否必然違法?簽訂勞務協議能解決雙重勞動關系帶來的法律風險嗎?
6、 對原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人員:承擔競業限制違約金后,是否仍然不能錄用對原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人員?該筆違約金由用人單位承擔后,能否作為勞動合同的違約金?
7、 勞務派遣人員:新政策對勞務派遣越來越嚴格,勞務派遣的使用是否真的違法?應對勞務派遣的危機,企業怎么辦?
8、 非全日制用工:未簽訂書面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與事實勞動關系進行區分?是否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作時間為非全日制,就屬于非全日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