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譽的缺乏,源自于對他人私有財產權缺乏尊重的社會心態及文化。民企老板普遍缺少對員工、供應商及客戶權利的必要尊重。
16世紀法國思想家博丹說:“私有財產權是人類社會最神圣的權利,即便是君主也無權侵犯?!?
18世紀法國思想家愛爾維修說;“不同的法律永遠是保障私有制的不同形式。”
黑格爾說:“法律的中心是私有制,只有人對物具有完全支配權的所有制,才具有真正的價值?!?
人類歷史至今最輝煌的社會變革是法國大革命,而法國大革命最偉大的成就是拿破侖的《民法典》,而《民法典》最偉大之處在于確立了“私有財產權神圣不可侵犯”的人類社會基本價值觀念。
法國大革命時頒布的《人權宣言》第十七條規定:“私有財產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除非當合法認定的公共需要所顯然必需時,且在公平而預先賠償的條件下,任何人的私人財產都不得受到剝奪?!?
這一原則被拿破侖在《民法典》上以法律形式永久性的固定了下來。因此,拿破侖對人類的貢獻絕不在于軍事成就,而在于確立了“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則。
事實上,西方社會自古以來具有尊重私有財產權的歷史文化傳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說:“私有財產制度是社會進步的根本動力?!惫耙皇兰o,古羅馬思想家西塞羅說:“保護私有財產是國家的最主要任務。”16世紀意大利政治家馬基雅維里說:“國家存在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護私有財產?!?
西方社會傳統文化中一直存在著一種對“私有財產”的尊重感。這種尊重感在中國社會傳統文化中一直沒有確立起來。在中國人的心理世界中,侵犯和占奪他人財產遠沒有西方人那樣深一種罪惡感。因此,拖欠供應商貨款對于民營企業老板來說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企業應該有一種長遠發展觀,凡事立足長遠。如果企業為了短期目標而不顧客戶及供應商利益,一味強調自身利益, 為了自身利益犧牲對方利益,一旦惡名傳出去,形成一種惡劣的社會影響,則不再有客戶愿意下訂單、不再有供應商敢向企業供貨。這樣,最終受到最大傷害的還是企業自己。
無獨有偶,縱觀日本經濟發展史,我們也可以看出同樣的發展軌跡——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后迅速發展工商業,到20世紀初開始向海外銷售產品,但絕大部分產品粗制濫造,或質量低劣、或仿冒歐美名牌產品,使得全世界各地一看到“日本造”產品馬上就聯想到假冒偽劣。二戰之后,日本企業閉門思過,認真反思公司過去的行為,認為假冒偽劣產品不再是興國之道,只有良好的信譽才是企業真正的發展之道。于是,日本企業開始在產品質量及商業信譽上狠下功夫,終于創造出日本戰后的經濟奇跡。
從清朝初年開始,山西商人就壟斷了中國北方的商品貿易和整個民間金融系統,甚至插足亞洲其他國家金融事務。當時的清政府既無財政部也無銀行,對整個國家的金融控制幾乎失效, 而山西商人則起到了實際上控制北中國整個金融體制的作用。
民企治理專家曾水良、李華剛認為,晉商經營之所以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誠信。
1900年,八國聯軍占領北京,晉商在北京的各家商號被洗劫一空,賬本都付之一炬。這時,商號完全可以待查清帳目之后再兌現銀票,但是北京山西各商號的老板決定不再查清帳目,而是直接按照客戶存折上的銀票數額兌現現金。40%在京的山西商號因此而關門倒閉。
1930年中原大戰,閻錫山發行了晉鈔,閻錫山失敗之后,晉鈔貶值為25元兌現一塊新幣,當時太原最大的商號“大德通”完全可以按照1 :25的比例兌取存款,但是“大德通”沒有這樣做,而是仍然按照戰前的兌換比例和晉鈔的原有價值兌換給客戶。結果,“大德通”商號損失慘重,隨后不久關門倒閉。
從這二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出,山西商人的經營原則中有一種超出利潤本身的價值理念。在這一價值理念中,信義和基本倫理才是終極目的,而利潤本身是第二位的。當時,所有山西商人的商號店鋪里都供奉著關公像,用“義”和“誠”來團結同仁、取信客戶。晉商中人流行著兩條最著名的諺語:
“信貸無訣竅、信譽第一條。”
“寧叫賠折腰,不讓客吃虧?!?
晉商能夠在500年時間內稱雄于中國北方信貸市場,操縱黃河以北地區中國所有民間金融市場,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誠信”原則,在于寧肯把自己全部賠光也不讓客戶吃半點虧的精神。
小老板和短期老板立足于眼前利益,為了10尺之內的金錢而不惜犧牲信譽和人格;而大老板和長期老板則立足于長遠,把眼光放在10萬公里以外,甚至連自己身后企業發展方向和目標都考慮到了,他們把誠信作為萬物之首。
民企治理專家曾水良、李華剛認為,改變民企信譽狀況,關鍵是老板心態的變化,老板必須認識到“尊重他人財產權”和信譽是關系到企業生存發展的最重要因素。只有具備“成信第一”精神境界的中國民營企業才能真正做強、做大、做久。
當下,中國民企大部分老板的“重要因素排列表”是這樣——本公司第一,客戶第二,員工第三,供應商第四。而歐美國家公司老板重要程度排行榜是:客戶第一,供應商第二,員工第三,本公司第四。
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念下,中國民企在與客戶和供應商發生沖突時,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而犧牲的都是對方的利益;而西方大部分企業則是盡可能兼顧雙方的利益,有時候甚至會犧牲自己的利益來保全對方的利益。
沖突發生時,首先要執行合同規定,合同規定應該怎樣承擔責任就怎樣去處理。但是,還有很多合同上沒有規定的責任歸屬,即很多意外的損失。真正難以解決的正是這些“合同外問題”。那么,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應怎樣操作呢?
民企治理專家曾水良、李華剛的觀念是:民營企業老板應該本著“寧肯自己損失,也不能讓他人吃虧”的原則。
這樣做表面上犧牲了自己的利益,但是由此可以樹立起企業和老板良好的社會形象,可以擁有一大批忠誠的合作者,而這才是企業真正贏得市場、取得長足發展的保證。
民企治理專家曾水良、李華剛認為,民營企業應該樹立這樣一種牢固不變的信譽原則:
契約精神:經濟來往中一開始就必須制定嚴謹的商業規則,交易雙方的職責、義務、權利及違約責任都必須清楚明確,一旦出現違約行為,就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執行;
舎得之道:如果合同之外發生的不可預料的經濟損失,就應該本著“寧虧自己,不虧客戶”的原則,寧可把自己全部賠光,也不讓客戶受半點損失。決不要靠拖欠員工工資來增加資金周轉量,一旦員工失去對企業的信任,則企業永遠不再有向心力。
雙贏思維:對于供應商和客戶,應永存雙贏思維意識,永遠不要存有博奕的心態。原因很簡單——當對方感受到了你的博奕策略時,對方也會采取同樣的博奕手段,如果雙方的關系完全成了一種博奕關系,那么最終吃虧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民企治理專家曾水良、李華剛認為,信譽也是一種文化,“信譽再造”也就是企業誠信文化的重塑,一旦真正形成“誠信文化”, 企業就真正贏得市場、社會、人心才取得長足可持續發展。
(清華長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專家團曾水良、李華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