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學時,知道“文化”一詞在新華詞典中的含義是“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側重于精神文明。”后來,了解到文化還可以指“人文教化”。
根據以上概念,我理解的“文化營銷”簡述如下:文化營銷是為實現目標客戶精神娛樂、素質提高或業務成就的需求,與目標客戶共同展開并在此過程中得到目標客戶的認可、支持和幫助,從而實現企業營銷目標的活動。
文化營銷可分為精神娛樂、素質提高、業績成就三種。如在社區放電影的過程中宣傳和發展企業業務,屬精神娛樂文化營銷;為大學生提供社會實踐平臺從而在高校中實現直銷團隊建設并發展業務或宣傳品牌屬素質提高文化營銷;某通信設備商為通信行業提供3G發展策劃或中國聯通某個縣分公司總經理向該縣的縣長提供旅游文化節策劃案,從而取得該縣縣長的認可和支持,實現了集團營銷目標,屬業績成就文化營銷。
文化營銷是接觸客戶并展開營銷的良好切入點,而且往往由于友商無法做得到或難以模仿,使營銷取得優先權。
文化營銷更能實現“推銷產品就是推銷自己”的效果,原因是在文化活動過程中,目標客戶更能感受到銷售商的智慧和真誠。
文化營銷使客戶更“欠了我們的人情”,從而在同等產品服務甚至產品略遜于友商或價格略高于友商的情況下,也能實現銷售。
文化營銷是與目標客戶取得共贏的活動平臺,目標客戶的需求是有效的精神文化提高策略,需要銷售商有更高的策劃和創新能力。
2008年7月,我們組織了桂林市7所高校共32名大學生開展為期35天的“暑假社會實踐”活動,每天給同學們提供2小時的“社會適應能力”、“溝通技能”、“面試技巧”、“商務策劃”等等培訓,培訓后同學們投入到當天的商戶、農村和社區宣傳營銷活動中,即發展了業務,又更深度地掌握企業品牌、業務知識,在當年秋季新生入學接待、老生業務發展一個月的時間中,平均每位同學業務發展量為73戶,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同時,同學們綜合素質的提高以及業務傭金的回報使大家收獲頗多。半年多過去了,同學們還常互相聯系,約我這個社會實踐“老師”分享一下他們的快樂和新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