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大瓶頸是民營企業能不能上市,什么時候合適上市。
上市總是大多數民營企業的夢想,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無論是主板,還是創業板,每一次相關政策和法規變動,每一次其他公司上市的新聞暴出,無不牽動眾多民營企業家的心思。
2008年,很多西方媒體相繼報道,2009年中國將是世界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之一,那么有可能2009會有更多的海外資金進入中國市場。那么,2009年中國的民營企業該不該上市,何時上市?民營企業應上市嗎?一定要走上市這條路?
我認為,這要從上市究竟能給企業帶來什么價值來考量,再結合企業具體的情況作分析,才能回答民營企業是否應該上市這個問題?
第一、通過上市打造企業“高知名度”光環,建立資本運作的平臺。民營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要實現量變到質變,實現“管事--管人--管錢”三級飛躍,進行更高層次--資本層面的運作,應追求公開上市,以實現企業更大的發展設想。但值得注意的是,打造這個光環的初衷必須是為企業更高水平的發展服務,不是為企業家個人的虛榮服務。還有一條,就是企業發展規模、人力資源和管理水平足以利用好這個光環,利用好這個平臺,通過成功利用彌補巨額的上市成本。
第二、通過上市擺脫家族的干預,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民營企業的產權結構多是一元化結構,使民營企業不敢把財產交予與其沒有財產關系的人經營,不能吸引到優秀人才,不能實現管理的規范化。通過公眾上市的操作,借用法律和外力的作用,將使企業的資產部分公眾化,從而不得不實行規范化管理,為外來優秀人才入駐企業打開了通道。但這樣做,并不一定能夠成功,成功的前提是企業的創始人和家族高層真心希望實現管理規范化,并有充分準備;而且企業的業務開拓不以個人關系為主要導向,即或出現部分人事波動,亦不礙大局。
第三、通過上市進行融資,聚集社會資本,實現快速擴張或資本套現。企業上市能夠部分快速融資,聚集社會資本,或為套現之實,或為擴展之本都可以,這也是很多民營企業追求上市的根本驅動力。但這種價值卻蘊藏最大風險,在上市之前,過程極其復雜,成本極其高昂,在上市之后,每年還必須支付巨額的相關管理成本和股利。單純從融資的角度看,是“遠水解不了近渴”。而單純從套現的角度,則不一定是最佳套現方式,企業間并購同樣可以實現。如果民營企業的目的是單純的融資或套現,則上市并非好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