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初創期包含籌建期與生產經營期,籌建期的財稅處理以及應注意的事項我們已經分享完畢,我們今天進入生產經營期的分析,企業籌建期結束后進入到生產經營期,首先是要對企業的未來進行規劃,規劃要從企業類型的選擇開始。企業類型的選擇關系到企業以后的稅收籌劃問題。
我們企業老板與財務人員經常都說要納稅籌劃,納稅籌劃是什么呢?實際是從企業的源頭開始的。企業類型選擇的不同,涉及到的稅收就不同。
今天分享的關鍵點:企業類型的規劃
一、企業在成立之初,首要進行選擇注冊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這兩種納稅人的增值稅是完全不同的。
(一)小規模納稅人:
1.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不超過50萬;
2.商業企業不超過80萬;
3.營改增應稅服務企業不超過500萬。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流轉上給予了非常大的優惠,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二)一般納稅人:
按照不同的行業,不同的業務適用的稅率不同?;I劃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結論:在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選擇上,是要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的,根據企業經營的需要及規模來確定,而不是完全根據稅收來確定的。
注:當企業成為一般納稅人后是不可以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的,請謹慎選擇。
【政策依據】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一個文件,是關于企業在成為一把納稅人以前取得進項發票的規定的。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二、小微企業的核定標準
小微企業的界定標準,區分要準確,小微企業準確的說是分為工信部標準下的,增值稅優惠下的以及企業所得稅優惠下的,我們這里說的是企業所得稅優惠下的小微企業。
【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財稅(2015)99號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結論:正常普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5%,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稅率降低15個點,在企業規模上要注意小微企業的界定標準。
【孟彬提示】小微企業稅負的臨界點。“利潤一元錢,稅收幾萬塊”
三、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定標準
【政策依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要符合以下文件的相關規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其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注:2015年10月18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制定并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于2016年1月1日實施,屆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廢止。
【孟彬提示】大家要注意高新技術企業在財務核算上的要求,以及相關指標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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