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產品線比較長,產品種類、規格型號比較多的生產廠家,與渠道商之間還會經常發生一種沖突。這里,我們姑且把它叫做產品訂貨沖突。
既然生產廠家的產品規格、種類比較多,往往就會發生這種情況:某些種類的產品,在市場上比較好賣;而另一些(或一種)的產品,在市場上不太受歡迎,賣不動。(當然,如果都好賣,最好!那就沒這個問題了。)
這時,渠道商在向生產廠家下單訂貨時,就會多訂好賣的產品,少訂、甚至不訂不好賣的產品。其實,這很自然,渠道商和你合作,就是奔著“賺錢”來的,賠本的買賣,誰也不愿做。可這樣,哪些“不好賣”的產品,就會在生產廠家的庫存里,造成嚴重的積壓,并造成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渠道商的“行為”就會與生產廠家的“利益”,產生沖突。因此,可以說,這種沖突的表現方式就是渠道商對產品選擇性下單,使廠家利益產受損。
至于這種沖突的產生原因,也是非常清楚:就是生產廠家生產的部分產品滯銷,不賺錢!
原因這么簡單,好解決嗎?不那么簡單!
在實際工作中,當生產廠家遇到這種問題時,通常采取的解決辦法,有兩種:1) 搭配出售:買西瓜,搭土豆!要漂亮的,搭丑的;2)強行逼迫:把所有渠道商的老總,都叫來開會或請吃飯。飯桌上表態:訂多少?不訂、少訂都不行!不說出滿意的數來,誰都別走。
這兩種方法,在實際工作中,我都遇到過。但我認為,兩種方法,都十分不好,對雙方的合作關系,都十分有害!實質上,這兩種方法,都是生產廠家,在把由于自己在產品開發上的失誤,所造成的損失,強行向渠道商轉嫁!
沒錯,雙方之間是合作的關系。既然是合作,雙方就應該互相理解;遇到困難時,更應該互相幫助,同舟共濟。由于生產廠家決策失誤,推出了不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導致了產品滯銷、積壓。如果這種情況,只是偶而出現,兩、三年有那么一次,作為合作伙伴,渠道商應該有義務幫助廠家,盡快將這批貨清掉,哪怕自己的利益受些損失。長期合作,同舟共濟嘛!
可作為生產廠家,您不能老失誤呀!一年之內,少則一、兩次,多則三、五次。如果是這樣,再有合作誠意的渠道商,再想和你“同舟共濟”,也得讓你給折騰跑嘍。是,和你在“同一條船”上,人家這邊玩命在幫你“補漏洞”,可您在那邊,還拼命地繼續“鑿窟窿”。這樣,誰還敢和您“同舟共濟”呀,那純屬是在“找死”!
因此,對于這種沖突,我認為最合理、最有效的解決方法,1)首先就是在要求渠道商配合的基礎上,廠家讓利,低價清庫。越快越好!拖得時間越長,雙方的損失都會越大;2)同時,要求廠家及時調整產品策略,停產或減產滯銷產品。就是說,既然買不動,您那邊就別再繼續生產了,就別再“鑿窟窿”了。3)最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廠家加強對市場信息的掌握,避免“閉門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