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和領導及管理風格之間存在著明顯的關聯。”專家認為一般員工都會以工作環境、工作氛圍不好為由而提出離職,這樣的比例可以達到40%~50%。其實在這樣理由背后,最直接的原因可能來自于管理者的性格和風格,管理者的風格不受員工的認同,直接導致35%左右的員工離職。一般來說,員工直接接觸到的管理者,往往是員工選擇離開的最直接原因,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說法:員工選擇離開的是老板而不是公司。
員工離職的成本可以分為有形和隱形兩種。一般的
人力資源管理者關注的往往可能是有形的成本,比如支付員工離職時付出的經費、形成法律行動的費用、再次招聘的費用等,這樣的費用是可計算的,一般相當于離職員工全年薪酬的50%左右。但陳國濤先生認為員工離職達到一定比例后,企業更應關注的是隱形的離職成本,因為如果有太多的員工選擇離開公司,首先是公司的聲譽受到了影響,其次是相對于競爭對手而言競爭力下降了,第三是企業的
生產率下降了。離職員工走前的一至三個月中,他的
生產率會下降到40%~50%,而招聘到的新手,前三個月的
生產率只能達到60%,也就是說一個員工的離職可能會使企業在某一崗位上的
生產率在半年時間內只能達到一半。
流失率的可控范圍
每一個企業的性質各不一樣,因此,對可控范圍的離職比例,專家認為不可能得出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數據,但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來檢視具體企業的離職率是否屬于正常范圍,就是和同行對比,如果同一行業的其他企業員工離職率都在5%左右,而自己企業卻達到15%,這樣就可看出企業的離職率肯定是“超標”了,這10%的超標比率會讓企業丟失一大筆的利潤。他舉例說聯合利華的員工離職率比它的競爭對手高6%~8%,那么該公司的離職成本就比競爭對手高150萬美元,該公司總計要支付250萬美元的離職成本。這明顯不利于企業在競爭中取得優勢。
企業如何有效地監控員工的流失比率,并降低流失率?首先應對流失的員工進行分門別類,因為不同部門的員工,可控范圍的流失率也是不同的。此外,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可控流失率的范圍也是不一樣的。剛起步的企業的員工流失率可能要比成熟企業高。陳國濤先生同時也指出,談可控范圍,并不意味著員工流失率越低越好,如果一個企業的員工只進不出,那可能意味著更大的問題,只是這樣的問題往往是潛伏的,等它爆發,危害性也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