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擾亂價格體系法:
技術難度:★★級,破壞低價產品的價格體系,使渠道成員無利潤操作,自動放棄;
具備條件:★★★★★級,土豪級公司,大哥級人物,確保低價企業不敢反撲;
效果指數:★★★級,不符合市場規律,此種方法一般恐嚇效果最好;
風險指數:★★★★級,若實力不足者,易被低價企業效仿;
代表企業:多家具有大哥性質的二線品牌對付三線品牌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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