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的根基是組織的工作分配,工作分配的結果呈現為:部門職責和職位說明書。
目前大部分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根基不牢,表現為職責籠統、大雜會、陳述不清,讓人可以這樣理解也可以那樣詮釋。
比如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職責陳述為: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計劃和人力資源管理現狀擬訂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保障戰略實施和業務發展、持續優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與員工隊伍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和維持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勢和人力資源優勢。
當我們看到這樣的職責時會感覺是怎樣的呢?工作不具體明確、籠統。
面對這樣的職責,怎么辦?重塑、再造。如何做呢?
一、去除定語、狀語。
結果為:擬訂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與員工隊伍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和維持人力資源管理優勢和人力資源優勢。
二、刪除目的、目標式職責
結果為:擬訂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與員工隊伍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用“動賓結構”或“主謂結構”一項一項列出
結果為:
2、擬訂年度工作計劃,
3、提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
4、提出員工隊伍方案,
5、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
6、組織實施員工隊伍方案。
四、厘清工作內容及其關系
五、明確部門事項,刪除非部門事項
結果為:
1、擬訂人力資源部門年度工作計劃,
3、提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
4、提出人力資源部門員工隊伍方案,
5、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方案,
6、組織實施員工隊伍方案。
六、增補部門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