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課程大綱——康曉東
【課程前言:】
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對我國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提出了明確要求。
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財辦會〔2012〕30號通知全部上市公司實施內控規范。
這一套控制規范被稱為:中國的薩班斯法案。
【培訓對象:】
行政監管部門、地方上市行業組織
擬上市的公司董事層、監管層、管理層
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各職能的中高層管理)
【培訓目標:】
全面了解國際企業內控和風險管理的發展
掌握薩班斯法案和中國式薩班斯法案的架構
掌握企業內控五要素三目標和三個層次
掌握企業風險管理的八要素四目標和四個層次
全面學習企業上市應遵循的配套指引18條及評價指引建設企業內控體系
【背景:】
2016年資本市場發生的兩件大事凸顯了企業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重要地位
1、 萬科事件: 華潤、寶能、恒大及萬科管理層演繹的股權與公司治理大戰;
2、 欣泰退市事件: *新泰退市,給監管敲響了警鐘,對上市企業內控提出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