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領導要的“執行”是有結果的執行,如果最終無法得到想要的結果,那么再艱苦的執行過程也沒有絲毫意義。因此,沒有結果的執行,只是結果的假象而已。
1.態度不等于結果。
企業花錢雇傭員工勞動,但企業實際購買的是員工勞動所得的結果,而不是勞動本身。員工僅僅是勞動沒有做出公司需要的結果,這樣的勞動就是沒有價值的。
所以說,只有每個人提供勞動所得的結果,企業才有錢賺,才能夠生存。但一些在職場中徘徊不前的員工卻把上班當成了結果,認為上班就能領到工資,這種態度就是他們職場生涯瓶頸的罪魁。總裁應予以及時糾正。
2.任務不等于結果。
任務實際上是一種假象,當員工自以為執行任務而沒有結果的同時,其實是在完成任務。總裁有必要讓員工在接受任務的時候要把握一共最基本的道理:對結果負責就是對自己的工作價值負責。
企業規模擴大,相應的部門和職位就要增多。這樣一來,員工完成任務的程序就往往會把結果掩蓋。而員工也就有了開脫責任的借口:我已經盡力了,就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
如果想讓員工成為一個企業需要的具備執行力的人才,就要讓他們記住:執行只有一個主題——結果,而不是完成任務!因為完成任務≠結果。
3.職責不等于結果。
總裁只有將這種“結果導向”思維灌輸給員工,讓他們都抱著這樣的責任進行工作,才能夠將計劃順利實施,達到預期的效果。
我們可以將“執行”進行拆分為兩個部分:前一部分是“做”,后一部分是“結果”。前一部分完全是為后面的結果做鋪墊,如果無法產出預期的結果,那么即使做的過程再好,再負責,也只是在浪費時間和資源。
因此,總裁應該教導員工,不僅要在接到命令時迅速行動起來,馬上投入工作中,更要重視這件事情最終將產出怎樣的結果:如果這種結果是企業想要的,那么就繼續這個過程;如果結果與我們的期望有所偏差,那么就改變做的過程,直至能夠得到想要的結果。
沒有結果意識,職責也只不過是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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