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部門之間員工借調、轉崗、離職等異動管理,保障公司正常運作,特制訂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3.0、職責
3.1、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歸口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
3.2、集團公司企業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4.0、定義
4.1、借調:因工作需要而在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不得超過一個月)。
4.2、轉崗:因適合崗位,從一個部門調至另一個部門工作。
4.3、晉級:可分為崗位晉級和加薪晉級。
4.4、降級:可分為降級不降薪和降薪不降級。
4.5、離職:可分為辭職、辭退、除名(開除)、自動離職四個類別。
5.0、借調
5.1、部門因人力資源配置不夠,需從人力資源配置富余部門借調人員時,借用部門必須先與借出部門領導或主管進行協商、確認。
5.2、借用部門填寫“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并注明調至崗位、借調人數以及借用期限,交借出部門部長簽字(并注明借用員工的工資結構、本月工時及各種補貼等)。同時安排借用員工做好借調期間的工作臨時交接,并通知其到借用部門報到上崗,接受新崗位技能培訓。簽核完畢的“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由借出部門提交人事管理課。
5.3、人事管理課接到“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后,拷貝一份給財務部以便月底工資結算,同時對借用員工進行登記、跟蹤借用期限,并對員工的變動調整做出及時更新和注銷工作。
5.4、借用期滿,人事管理課應督促借調雙方辦理續借手續。借用期未滿提前返崗的,借用部門須通知人事管理課辦理銷借手續、結算借用期間的工資費用。
5.5、借用員工調入借用部門的工資發放標準,參照借用部門相關崗位工資級別而定。
6.0、轉崗
6.1、為有效管理公司內部人力資源配置,充分挖掘內部人力資源的潛力,促進內部人才合理流動,可由擬調員工提出調動申請,也可由調出部門主管根據個人意愿結合其工作表現向調入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推薦,并與調入部門負責人初步達成轉崗意向,填寫“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6.2、人力資源部接到“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后,根據調入崗位的任職要求對擬調員工進行崗位能力測試,并結合其在調出崗位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考評,并簽署審核意見。
6.3、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由調入部門安排有面試資格的責任人對擬調員工進行面試考核,考核合格后報調入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根據面試合格的考核情況和本部門人力資源的配置情況對“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進行調入審批,并建議擬調員工的試用期、崗位工資等相關待遇。然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合格后,呈送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審批權限參見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權責表》。
6.4、調動批準后,由人事管理課拷貝一份“員工借調/轉崗申請表”交財務部核算工資,同時告知調出、調入部門,開具“員工異動通知單”通知擬調員工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具體參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6.5、擬調員工工作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后,憑人事管理課開具的“報到單”到調入部門報到上崗,接受新崗位技能培訓。同時人事管理課對調動員工的考勤卡、檔案等相關人事資料作出相應的變更,并記錄存檔。
7.0、晉級
7.1、工作表現突出,績效考核優秀的員工,由部門提出晉級,員工本人填寫“員工晉升/降級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同意并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安排有面試資格的責任人對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考評,具體參見《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管理制度》;如涉及加薪,經部門申報提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其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工作績效進行考評后,報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在辦公自動化(OA)上進行公布。
7.2、晉升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頒布“任命通知書”,同時拷貝一份“員工晉升/降級申請表”交財務部核算工資。
7.3、若涉及到崗位變動,人事管理課應出具“員工異動通知單”通知調崗員工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具體參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工作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后,調崗員工憑人事管理課開具的“報到單”到調入部門報到上崗,接受新崗位技能培訓,技術人員需外培的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7.4、因晉級涉及薪資、崗位變動等,由人事管理課對調動員工的考勤卡、檔案等相關人事資料作出相應的變更,并記錄存檔。
8.0、降級
8.1、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泄露公司機密等出現嚴重損害公司利益以及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公司給予降級或降薪處分(具體參見《員工手冊》),并進行公布。
8.2、若由于員工工作績效不佳,或員工其它有損于部門及公司整體利益的行為,部門提出給予降級或降薪的,則由部門提出申報,填寫“員工晉升/降級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在辦公自動化(OA)上進行公布。
8.3、降級批準后,人事管理課負責拷貝一份“員工晉升/降級申請表”交財務部核算工資。
8.4、若涉及到崗位變動,人事管理課應出具“員工異動通知單”通知降級員工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具體參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工作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后,降級員工憑人事管理課開具的“報到單”到新崗位報到上崗,接受新崗位技能培訓。
8.5、因降級涉及薪資、崗位變動等,由人事管理課對降級員工的考勤卡、檔案等相關人事資料作出相應的變更,并記錄存檔。
9.0、離職
9.1、辭職:因員工自己原因辭去工作。
9.1.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提出申請,到人事管理課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按辭職審批權限呈部門及公司相關領導審批,主管領導接到“員工辭職申請表”后, 3天之內給予答復(在表上簽署意見、確認辭職人離職日期)。
9.1.2、員工辭職審批權限如下表:
9.1.3、辭職員工,若平時工作成績優秀,應由用人部門主管領導或人力資源部加以疏導,認真做好其思想工作,盡量挽留;若其去意堅決,公司仍保留其半年工齡(即:該員工在半年內重返公司,其工齡延續),重要崗位可保留其一年工齡。
9.1.4、辭職員工憑已批準的“員工辭職申請表”,按表上批準的離職日期到人事管理課領取“員工異動通知單”,然后按照表單上要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具體參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1.5、工作移交手續辦妥后,由人事管理課負責注銷其人事檔案。
9.2、辭退:公司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按公司規定執行的,以及在公司忙季時臨時雇傭人員在工作中如不能勝任或工作期滿的,雇傭部門應終止雇傭予以辭退。
9.2.1、雇傭部門辭退員工,應通知本人,并填寫“員工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申報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
9.2.2、人事管理課憑已批準的“員工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申報表”,開具“員工異動通知單”通知辭退員工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具體參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2.3、工作移交手續辦妥后,由人事管理課負責注銷其人事檔案。
9.3、除名:即開除,嚴重違反廠紀廠規或有違法犯罪行為,限期離開公司。
9.3.1、雇傭部門開除員工,應通知本人,并填寫“員工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申報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
9.3.2、人事管理課憑已批準的“員工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申報表”,開具“員工異動通知單”通知被開除員工辦理工作移交手續、限期離開公司,具體參照《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3.3、公司開除的員工,由人事管理課負責注銷其人事檔案,并在公司德業快報上進行通告,以示警告其他員工。若是與外部加工單位有聯系或是銷售人員,公司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單位以防以外。并通知所有門衛禁止其進入公司。
9.4、自動離職:公司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就私自離開崗位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均屬自動離職。
9.4.1、雇傭部門出現員工自動離職,應填寫“員工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申報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
9.4.2、人事管理課憑已批準的“員工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申報表”,注銷其人事檔案,并在全公司作出通告處理,以示警告其他員工。
9.4.2、自動離職的員工涉及到原工作未正常移交或因此而給公司帶來損失,處理辦法參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執行。
10.0、記錄及表單具體通知單參見公司行文通知類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