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1.為客觀公正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促使員工不斷改善工作績效,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提升公司的整體運行效率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培訓規劃、職位晉升、崗位輪換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第2條 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但考評期內未到崗累計超過 個月(包括因請假及其他原因缺崗)的員工不參與當期考核。
第3條 考核原則
1.公平公開原則
即員工績效考核標準、考核程序和考核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所有員工都要接受考核,對同一崗位執行相同的考核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
績效考核既是對員工過去和現在工作情況的考察,也是對其未來工作行為進行預測,將員工績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員工潛能,及時發現公司組織中的績效問題,提出解決方法和措施。
3.定量化與定性化相結合
對公司員工進行考核時,考核指標分為定性化與定量化兩種,并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定性化指標權重占40%,定量化指標權重占60%)。
4.溝通與反饋
考核評價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2章 績效考核內容
第4條 工作業績
主要考核員工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益等。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考核重點有所不同。如開發類崗位重點考核項目進度與質量,營銷類崗位重點考核銷售額及市場潛力,事務類崗位則重點考核日常工作任務完成量及質量等。
第5條 工作能力
根據本人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來評價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專業知識掌握程度、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等。
第6條 工作態度
主要是對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予以評價,包括紀律性、積極性、主動性、責任感等。
第3章 績效考核實施
第7條 考核周期
1.根據崗位需要,分別對員工實施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其實施時間分別是下一個月的 ~ 日、下一個季度的 月 日~ 月 日。
2.年度考核,所有員工都應接受公司實施的年度考核,考核實施時間一般為下一年度第一個月的 ~ 日。
第8條 設定考核指標及評價標準
根據前期制訂的績效計劃及職位說明書等文件,分別制定各崗位的考核指標、評價標準及考核項的分值等內容。
第9條 考核實施
1.考核者依據制定的考核指標和評價標準,對被考核者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并根據考核分值確定其考核等級。
2.考核者應熟悉績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練使用相關考核工具,做到與被考核者的及時溝通與反饋,客觀、公正地完成考評工作。
第4章 績效考核面談
第10條 績效面談應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與被考核者單獨進行,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可選擇參與。
第11條 如果被考核者認為考核結果不公正,與考核者溝通無效,并確實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可以啟動考核結果申訴程序。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員工考核申訴后的×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
第5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12條 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將其劃分為五個等級,主要應用于職位晉升、培訓需求、季度及年度獎金發放、薪資調整等方面,具體應用詳見下表。
第6章 附則
第13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