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年終獎是公司為感謝員工的辛勤勞動,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的實際的工作表現于年底發放給員工的獎金。
第2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但下列人員不包括在內。
1.在本公司工作未滿一年者。
2.中途離職者。
3.停薪留職者。
4.工作中有重大過失者。
第3條 發放標準
1.管理層員工,視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而定,具體標準參照績效考核實施辦法予以計發。
2.一般工作人員,年終獎金為員工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3.年度內受到公司表揚1次,計發相當于員工2天的工資。
4.年度內記功1次,計發相當于員工15天的工資。
第4條 年終獎發放程序
1.人力資源部經理根據總經理下發的《年終獎分配方案》,編制“部門年終獎分配表”,提交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后發放“年終獎額度核定表”,提交財務部審核。
2.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年終獎額度核定表,形成“部門員工年終獎分配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年終獎額度是否超出規定額度。
3.年終獎額度未超出公司規定額度的部門,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發放年終獎;年終獎額度超出公司規定額度的部門,人力資源部將“部門員工年終獎分配表”退回該部門重新編制。
第5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6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7條 相關文件表單
1.《年終獎分配方案》。
2.“部門年終獎分配表”。
3.“部門員工年終獎分配表”。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