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優化公司資產,統籌安排公司年度資金使用計劃,降低運營成本,減少費用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指導編制規范、全面的年度預算方案,特制定本規則。
第2條 本規則適用于本公司年度預算的編制工作。
第3條 年度預算的編制按照“由上而下,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總體平衡”的程序進行。
1.提交下年度經營預測的報告
每年12月3日前,預算委員會負責人須向董事會提交年度預算完成情況(12月份用預計數),公司總經理向董事會提交下年度經營預測的報告。
2.下達主要經營指標
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下達主要經營指標。每年12月15日前,預算委員會組織各部門經理召開預算工作會議,將下年度的總體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并按時間分解至四個季度。
3.編制上報
各部門經理組織編制本部門《部門預算(草案)》后上交預算委員會。
4.整理匯總
預算委員會負責匯總、審核、整理各部門提交的《部門預算(草案)》,形成《公司總體預算》。
5.下達執行
年度預算必須于12月25日~12月30日,經董事會審核后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通過后下發至各部門正式執行。
第4條 年度預算方案編制內容及分工
公司的各項預算本著“誰執行預算,誰就編制預算草案”的原則確定各項預算草案的編制責任單位。具體如下表。
年度預算方案編制內容及分工表
第5條 在年度預算編制前,相關部門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組織調查研究、檢查總結當期預算執行情況、測算預算有關指標數據、研究預算期發展趨勢等。
第2章 附則
第6條 本規則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
第7條 本規則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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