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范本企業招聘面試與錄用工作,提高面試質量,廣納賢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原則
(1)公平公正、平等競爭原則。
(2)擇優錄取原則。
第3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招聘的面試和錄用工作。
第2章 面試實施管理規定
第4條 面試分工
(1)普通員工面試
人力資源部負責普通員工的初試,用人部門經理負責普通員工的復試。人力資源部經理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做出錄用決策。
(2)中層管理類崗位面試
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中層管理類崗位的初試,總經理與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中層管理人員的復試,最終由總經理做出錄用決策。
(3)高級管理類崗位面試
人力資源部負責高層管理人員的初試,總經理負責高層管理人員的復試。
(4)如有必要,企業可請外部專家參與中層管理人員和高層管理人員的面試選拔。
第5條 面試程序
(1)初試
初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淘汰一部分學歷、工作經驗及工作能力等明顯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應聘者,測試的時間一般為15~20分鐘。
(2)復試
復試一般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一同對應試者進行考察,測試的時間約為20~60分鐘。
第6條 面試考官應具備的條件
(1)掌握并靈活運用各種面試技巧。
(2)具備相關專業知識。
(3)態度良好,尊重每一位應試者。
(4)客觀、公平、公正地對每一位應試者做出評估。
(5)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各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部門之間的協調關系和人事政策等。
(6)明確擬招聘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崗位任職資格要求。
第7條 面試規范
(1)面試地點的環境應安靜、舒適,最好安排在單獨的房間。
(2)面試時,應盡量杜絕外界的干擾,包括電話、文件審批等事務。
第3章 錄用管理規定
第8條 新員工上崗
(1)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最終人選。
(2)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新員工上崗時間。
(3)新員工按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并根據企業相關規定辦理各項入職手續。入職手續包括:
①填寫《員工登記表》;
②簽訂《勞動合同書》;
③按要求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9條 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間,用人部門負責安排好新員工的工作,并進行相應的工作指導,做好新員工考核記錄。
(2)在試用期,新員工享有試用期工資。
(3)試用期計入員工工齡。
第10條 新員工一律享有相應的崗前培訓,培訓安排詳見相應的培訓管理規程。
第11條 正式錄用
(1)試用期滿后,用人部門應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試用期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協同用人部門辦理新員工轉正手續。
(2)工資定級事宜參見企業相關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4章 附則
第12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
第13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