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與執行力
每個企業都由大大小小的組織構成,每個組織都由形形色色的個人組成,影響企業執行力既有組織因素也有個人因素,但往往是組織因素會直接影響個人因素。所以組織的強與弱是企業缺乏執行力的又一個主要因素。就像三個和尚沒水吃的故事一樣,組織結構不明確、不合理,“沒水吃”就將是無法避免的結果。一個和尚打水時,組織結構是直線職能制,既簡單又高效;兩個和尚抬水,你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你,分工明確;三個和尚之所以喝不到水,是因為沒有領導,責任不清,大家面面相覷、互相推諉,當然喝不到水。
三個和尚的故事反映了合理的執行組織體系的重要性,企業是一個特殊的組織,既要承擔社會責任又要用各種方法獲取利潤保證企業的正常運作,這樣看來企業的組織形成既要符合社會的需求,又要迎合市場的環境,還要顧及到組織成員的思想。要想建立一個完善的執行力組織體系,就要有合理決策權的領導力、獎罰分明的激勵制度和職責明確的合理分工。
三個和尚雖然同住一個廟中,但是沒有領頭人,所以猶如一盤散沙,沒有執行力。如果一群人在火車站的候車室等車,忽然有一個警察告知大家有人攜帶了危險品,并且讓人群遵照他的指揮行動,警察在這種情況下成為了這群人的領導,具有了決策權,此時就可以說,這個組織開始具有了執行力。
所以,決策權是領導力本生的體現也是執行力組織的第一個特征,因為權力得到了分配,明確了“誰說了算,誰應該服從誰的”問題。
決策權一定要得到合理的分配,一個企業每一層領導者乃至每一級員工都要有與自己匹配的決策權,決策權不夠,會導致損失;決策權過大,缺少必要的監控也會帶來失敗。以下就是一個決策權過大導致失敗的案例,由此可知合理分配決策權的意義所在。
明確了決策權的分配,組織只是具有了初步的執行力,這種執行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以企業為例,僅僅區分出領導者和普通員工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員工服從領導者雖然很明確,但是領導者卻沒人管理,同樣的,員工做好做壞也沒什么區別。這樣的組織戰斗力必然不強。 在這種情況下,組織就要推出適當的獎罰體制,不管是領導者還是員工,只要表現出色就給予獎勵;表現不好就要受到懲罰。賞罰分明自然會加強組織的執行力,但是,獎罰一定要適當,不同的獎罰方式會導致不同的結果。對企業來說,適當的薪酬機制非常重要,企業一定要選擇能夠充分調動員工執行力的機制。
有了適當的獎罰機制,明確了領導者和被領導者,一個組織還缺少明確的職責分工機制。試想一群人在一起,僅有領導者和獎罰條例,卻不知道“大家該怎么做事,甲的責任是什么,乙該如何與甲配合工作”,這樣的組織戰斗力也不會很強,所以,劃分每個人的職責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