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企業:富士通、松下
1、富士通的“大賽”式創業
為推行內部創業,富士通成立了專門的基金,只要在富士通工作3年以上的員工,公司都鼓勵他們申請創業基金。他們采取的是遞交創業計劃書的形式,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大賽”,“大賽”主要考核兩項:一是員工個人是否具有創業素質;二是創業領域、計劃書的可行性以及是否風險較小,收益穩定。公司為此成立了專門的創業評定機構,那些被選上的員工,公司會給其投入創業基金。這筆錢被當成是以公司的資金入股,與員工的智力和技術共同新創公司,富士通在新公司所持的股份通常不會超過50%。隨即,公司與創業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但可以提供資源、業務、技術等方面的支持。
2、松下的“創業基金”
松下在2000年也投資100億日元設立了公司創業基金,用于支持員工創業,方式也是通過商業計劃書。為了鼓勵員工創業,松下規定,創業者初期出資比例可以在30%以下,
以后再從松下公司回購股份,并且創業的員工可以簽約成為松下的合同工,即使創業失敗,5年內仍可回公司繼續工作。
3、展“異”存“同”
同樣是成立創業基金,目的和運作各不相同,富士通的創業基金更利于讓企業獲得好的投資回報,而松下的創業基金則傾向培育員工成為勇于向新生事物挑戰的創業人才。
4、尤登弘教授的點評:
兩家公司通過商業計劃書的形式,讓想要創業的員工放下包袱,不僅給予制度上面的保證,并且也給予資金上的支持。日本有許多建立鼓勵員工創業制度的企業,當在公司內征得有發展潛力的創業計劃時便全力出資提攜,但一旦遇到挫失便失去扶持熱情,最后不了了之。松下建立鼓勵員工獨立創業制度的根本宗旨,在于激發有創業志向的員工的創業熱情,為松下本身的發展注入活力。這樣的創業方式已經日趨成熟,而時下正是中國企業發展的良好時機,對于正在壯大的民營企業有著很好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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