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突擊裁員大比例地在企業爆發。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林景青在政府官方網站指出,這是對《勞動合同法》的一個誤讀。
林景青說:“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后,只要勞動者繼續在該單位工作,即使當時支付了經濟補償金,也改變不了勞動者連續工作的事實。當出現‘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情形時,勞動者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假如花了10億元,最終被勞動部門認定無效,員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能歸零,華為不得不面對‘竹籃打水一場空’的尷尬。”某外資醫療器械銷售總監楊先生認為,“假如有其他企業繼續仿效華為這種做法,華為作為始作俑者,似乎也難以走出輿論的漩渦。這些對華為多年樹立起來的良好企業形象無疑將構成長久的傷害。”
華為的做法被普遍質疑為是在規避新《勞動合同法》實施的風險,不僅當地勞動部門未認可,國家有關部門也表示,即將出臺《勞動合同法》相關配套辦法。
楊先生的職業生涯已經輾轉民營企業、國企和外資公司。他坦言現在自己的工作情緒變得非常敏感,職場自尊心變得越來越強,“一位有人格魅力的老板,可以讓我帶著團隊浴血奮戰,而一個做人不厚道的上司則可以讓我掉頭就走。”
楊先生認為,華為的做法無論是否是為了規避法律風險,都容易對員工感情造成永久的傷害。“華為之所以能在業內吸引最優秀的人才,老板任正非的個人魅力、企業多年一直塑造的精英文化,這些都是員工的核心凝聚力。然而,當這號稱強大的文化在一紙‘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前,變得如此脆弱時,今后華為的凝聚力還能以什么作支撐?”
某招聘網高級職業顧問郝健卻認為企業的沉淀層也可以發揮優勢,沉淀層有很多優勢:比如人際關系好、專業程度高和熟悉行業等,“企業在進步,而員工缺乏競爭力,停滯不前,就是企業中的沉淀層。通常出現在發展時期較長的企業,發生在供職一個企業年頭較長的員工身上。”
企業對“無固定期限合同”談虎色變,然而調查發現,其實更多人并不愿意躺在“功勞簿”上度過余生。據廣東省勞動保障廳門戶網的統計,在“你希望的勞動合同期限”網上調查中,回答“合同期2~3年”的有33%,占最多,而回答“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