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公司使用一種鑄鐵管,由一家本地的小型鑄管廠供貨,這是一種非常普通的鑄鐵管,只是長度和內徑外徑都是非標,數量又不大,大型鑄管廠不愿意接單,經過公司的流程、跨部門團隊的選擇和現場考核、試樣,最終這家本地供應商獲得的訂單,一直以來,供貨的質量和交付都沒有問題,雙方的合作也比較愉快。
合同的規定是,生鐵由金明公司與一家大鋼鐵廠直接采購,價格也由金明公司和鋼鐵廠訂,鑄管廠向鋼鐵廠下單,鑄管廠不承擔生鐵的價格波動收益和損失風險,只收取加工費。除了一些質量指標如沙眼,裂縫的測量。再抽查管壁及長度,對每一批的鑄鐵管過磅稱重,做出重量單據,交予財務作為付款依據。
偶有一次,工藝部進行產品分析,對鑄鐵管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發現鑄鐵管的重量比理論值高一些,究其原因,是鑄鐵管中間的壁厚要比兩邊多一些(圖A)。顯然,供應商在利用金明公司的數量計量方式提高單位產品的產量,增加加工費,雖然只是蠅頭小利,但架不住日積月累,滴水成川。
圖 變形的鑄鐵管
于是,金明公司給供應商下了整改通知書,供應商的解釋是鑄造工藝中模具制造的過程的問題造成的壁厚差別,但并不影響產品的質量、使用效能和外觀,但承諾一定改進工藝,提高質量。
而金明公司也改變了計量方式,作為來料檢驗還要測量鑄鐵管的長度和邊緣的內徑外徑。再計算體積,根據每根鑄鐵管的體積乘以生鐵的比重(7.85噸/立方米)得出重量,做出單據交給財務,照此數據付款。雖然麻煩一些,財務也認為以這種方法計量好,吃虧的是供應商。
一段時間過去了,精細的檢驗員發現,每根鑄鐵管的長度和外徑幾乎都緊貼在正公差(大一些),而內徑在則差不多要成為負公差上了(小一些)。其實過去也一樣,只是檢驗員沒有注意,顯然,供應商還是在利用金明公司的計量方式,還是想多賺些錢,更有甚者,工程師的進一步檢查發現,管壁的中間部分比兩邊薄(圖B),雖然沒有超差,但顯然是供應商偷工減料,獲取額外利潤,真可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于是,金明公司再次給供應商下了整改通知書,供應商的解釋是上次的糾正措施矯枉過正了,還是模具制造的過程的問題,但也并不影響產品的質量、使用效能和外觀,但承諾一定改進工藝。
從合同上追究,供應商并沒有違約,對產品也沒有造成質量問題,交付也非常按時,只是金明公司的檢驗員,還有采購,質量、工藝人員,還有財務都覺得不舒服。他們坐在一起,正在想辦法,用什么手段能制止,至少是減少供應商的這種不太光明磊落的勾當。也有人提出,要將這家供應商剔除出去,更換新的供應商。許多人支持這樣的觀點,并進一步地提出,再找新的供應商時,必須加一條,不實在的供應商不要。
更有人說,我們要舉一反三,審核所有的產品,檢查是否還有哪家供應商用這種方法欺騙我們,獲取不義之財。一旦發現,嚴加打擊,絕不姑息縱容,大家個個義憤填膺,摩拳擦掌。
討論:
1. 供應商還有哪些手法獲取額外收益?
2. 用什么手段能制止,至少是減少供應商的這種不太光明磊落的勾當?
3. 如何挑選,特別是有什么方法識別誠實、尤其是“實在”的供應商?
點評:
商品的名稱和質量、數量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條款之一,商品數量條款的意義在于決定成交規模,是交貨的依據。《公約》的規定是少交貨物,賣方補交,買方要求損害賠償,解除合同;多交貨物,則買方可拒絕多交部分的貨物,買方可收取全部或部分貨物, 按合同價款支付商品的數量是指一定的度量衡單位表示 的商品的重量、數量、長度、面積、體積、容積等。
數量條款的規定
(一)基本內容:
1、主要由交貨數量和計量單位組成,按重量計算的貨物應規定重量計算方法。(未規定時按凈重)
計量單位包括:重量計量,數量計量,長度計量,面積計量,體積計量,容積計量。計算重量的方法有:按毛重計算,按凈重計算,按公量計算,按理論重量計算,按法定重量計算。
(一)按毛重計算 商品本身重量+內外包裝重量。適用單位價值較低、包裝價值同商品價值相差不大的商品買賣。
(二)按凈重計算 貨物本身的實際重量。按數量成交的貨物,大多以凈重計價。貨物買賣合同以凈重作為默認計價方式。
凈重=毛重-皮重
皮重即為包裝的重量。
皮重的計量方法:
(1)實際皮重法 對商品包裝逐件稱量,再加總。耗時麻煩。
(2)平均皮重法 對于包裝材料和包裝規格較為統一的商品,通常只稱量一件商品的包裝重量,將其作為這批貨物的平均皮重,然后再乘以貨物數量。
(3)習慣皮重法 商品包裝一直以來都比較固定,被業界所公認,此時以公認的皮重作為計量標準。
(4)約定皮重法 買賣雙方協商約定包裝的重量。
(三)按公量計算 用科學方法抽出貨物中的實際雜質(如水分),再加上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標準雜質含量(例如含水量),即得商品重量:
公量=實際重量(1+標準回潮率)/(1+實際回潮率)
適用于計量經濟價值較高,但含水量不穩定的貨物,如羊毛、生絲。
(四)按理論重量計算 對于一些規格和尺寸比較固定、每件重量也大致相等的商品,通過單件商品重量與交易的總件數來推算商品的總重量。例如,鋼板、馬口鐵。
(五)按法定重量計算 商品本身的重量與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料的重量之和。
針對不同商品,尋求對雙方都是科學、公平、合理的數量計量方法,制定一份可執行的合同,減少合同執行中可能出現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