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盡管相比而言,比起熱衷于營銷點子,資本運營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但沒有規則的執行只會是獨裁,沒有規則的細節只會是運動,沒有規則的狼性只會是暴政! 為什么我在多種場合說,中國當紅的企業家就整體而言,已經過時,中國當紅的企業相當一部分的正在被淘汰,道理就源于此!人與企業都是環境與時代的產物,中國當紅企業,企業家大多是在計劃與市場雙軌制下出來的,既是市場好手,也是人治人的高手。
可現在時代變了。時代變了,人不變,觀念不變,方法不變,不被淘汰,天理何在? 反過來,我們那些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企業家,以誰為榜樣?顯然是以那些市場經濟下的優秀企業為榜樣,而不是目前這些當紅企業。所以,我建議那些致力于未來的企業家,從最基本的企業基本法做起吧--每一家企業都應當建立一套屬于自己的企業基本法! 三、“法治”的根本在于自覺應用,否則有再多的制度也是人治。 也有很多企業家覺得奇怪,他們在質疑,你看我們的制度已經制訂了幾十本了,難道我不是法治? 我覺得,把法治當成幾大本制度,是中國企業法制化管理的一大誤區。這就有點象一個笑話,“我都是博士了,我還不是知識分子”?可是我在北大社會學系讀博士的時候,導師費孝通先生曾經對我說過,什么叫知識分子?應當是“有知有識”,書本上的叫知,不叫識,只有應用到實踐中創造價值,才叫識。
同樣道理,制度存在,不叫法治,只有制度真正應用,才叫法治。讀到博士,“有知無識”的人多的是。同樣,制訂了制度,可“有制無用”,有制度條文而完全是人治的企業比比皆是。如果人治到法制就是制訂法律條文這么簡單,那么中國早就是法制化國家了。
法治的根本在應用,而且在于每個人“自覺不自覺”的應用。所以,法治的根本首先在于自覺,而自學的前提是建立起每個人對自己行為結果負責的機制。
舉例,交通警察就是人治系統,紅綠燈系統就是法治系統,是不是設了紅綠燈就管用?顯然不是,一個紅綠燈體系的運營前提是司機的責任,如果撞車的后果不是由司機承擔,司機撞車之后他絕對不會受傷,即使有處罰,紅綠燈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所以,司機遵守紅綠燈的第一動力,首先是保護他自己,出車車禍最大的傷害是司機自己,有了這點,就有了“自覺”。有了自覺,全世界如此復雜的交通,紅綠燈就管住了!
法治體系的核心就在于這種“自覺”,而自覺的核心在于當事人要承擔自己行為的后果。舉例,如何讓博士從有知無識,變成真正的有知有識?你只需要讓讀書的費用自己出,讀完了有知無識找不到工作,誰還讀書?
同樣,如何讓法治落地?只有建立員工行為的結果,必須由員工自己承擔,才會有真正的“自覺”。這樣我們就發現了,企業法治的根本出路不在于制訂制度,要在于制訂一個讓員工自我對結果負責的機制,擁有這個機制就有法治的基礎,制度才能真正實施。
這個機制就是企業基本法,一個企業的基本法,如同一個國家的憲法。憲法并不強調具體的法律條文,它強調的是一個國家為誰存在?根據什么存在?每個人擁有什么權利?國家根據什么管理人民等等最高原則。同樣,一個企業的基本法,強調的并不是具體的法律條文,而是一個企業為誰而存在,根據什么而存在?每個員工擁有什么權利?企業根據什么管理員工?
在我看來,回答一個企業為誰而存在?根據什么而存在?就是公司的戰略,為什么若干公司所做的戰略都是一紙空文?因為這些公司認為戰略就是少數高層管理的工具,不認為戰略應當成為每一個員工應當牢記于心的基本原則,不認為戰略應當是一個公司在未來不迷失方向的指路明燈。
而每個員工應當擁有什么權利?企業又根據什么管理員工的行為?說到底,是回答企業-員工-客戶三者到底是什么關系!從這個角度我們一下就明白了,所謂的敬業無非講的就是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系,所謂職業講的無非就是員工與客戶的關系,而所謂商業或專業,無非就是講的企業與客戶關系!而“敬業,職業,專業”是中國企業內心中最大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