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培訓師王萬勇寫了一篇文章《項目管理辦公室(PMO)在生產企業中的尷尬處境》,文中用到一個典故“縣官不如現管”,引起了項目管理知識分享群網友的熱議。眾說紛紜,各自發表自己對“縣官不如現管”的看法。有從客戶角度出發的,也有從組織、企業管理出發的,還有從項目團隊管理角度出發的等。為此,筆者說說自己的看法和觀點,供大家參考。 “縣官不如現管”,這個說法更多地認為縣官的管理權被地方的勢力所架空,導致縣官老爺沒有了權威,號令得不到支持和擁護,工作難以推展。【典故出處,詳見文尾】
大家都知道:2015年是一個互聯網plus的時代,是企業面臨重大的調整、跨界、重組等的變革時期。從企業管理角度看此問題,是不是也該有所革新,重新認識“縣官不如現管”呢?尤其在項目管理過程中,是否更應全面、深刻認識“縣官不如現管”呢?
首先,從集權角度看此問題。項目經理總抱怨公司給與的權利太小,可調用的資源有限,沒有縣官的“大印”在手。技術經理同樣抱怨項目經理管的太多,導致自己很好的建議、方法得不到支持,項目不能按自己的方案執行。之所以出現此現象,有人認為:就是因為領導怕成為沒有實權的縣官,對下屬沒有足夠的授權。這樣,縣官整天拿著尚方寶劍,縣官如現管,可是管理的結果常常會出現進度拖延、經費超預算、團隊抱怨等現象,如圖所示。與此同時,現管人員,循規蹈矩,按部就班,缺乏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的熱情。

由此可見,集權束縛了現管人員的能力,應該提倡“縣官不如現管”。
接下來,從分權角度看此問題。為了解決集權帶來的不便,有人建議:項目管理者應該分權下去,讓現管人員有生殺大權,可以執掌一方,最好是現管有縣官的大印,給“現管”足夠的物質激勵能力。
2015年3月,公司全權授權李某為項目經理,帶領團隊現場開展項目工作。項目啟動后,李經理為了鼓舞士氣,組織大家聚餐、卡拉ok、打球等。在規劃階段,有個別成員的心不在項目上,李經理果斷辭退了這些人。幾天后,加入了新成員,團隊卻開始出現抱團現象。同時,個別大拿覺得自己的工作重要,能力也強,想獨當一面。于是,李經理將工作分權給各位大拿。沒過多久,各大拿間出現了沖突、矛盾,互相指責、埋怨,項目工作被擱淺。此時,李經理再想協調大家,已經很難,權力已經失效。
由此可見,分權導致了權力發散,項目管理重心出現分解,項目整體目標偏離了既定目標,所以不應該提倡“縣官不如現管”。
進一步,從現場情況看此問題。俗話說“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項目管理者都有過親身體驗,項目現場情況常常瞬息萬變,一旦錯過了時機,可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
比如,某通訊管道施工項目,承諾用戶3天后投入使用,前期路由勘察均為正常。施工當天,當凌晨2點鐘時,發現某一段路由傳纜器死活不能通過管道,施工受到影響。情急之下,項目經理帶領施工隊重新調整路由,終于按時完成了工程項目。
如果“現管”人員(項目經理)按流程請示“縣官”(主管領導),深夜既影響對方休息,也不保證能聯系上,而且不能保證當夜施工,最后還是需要重新調整路由。這種情況,縣官不如現管比較適用。
最后,從服務客戶角度看此問題。有人說:甲方現場管理者比客戶領導更重要,更能促進項目工作,所以縣官不如現管。可是到了項目驗收時,雖然現場管理者簽字,但還是需要“縣官蓋印”,方可通過驗收。
由此可見,縣官和現管都重要。
通過上述分析,縣官和現管各有權重,集權和分權同樣各有利弊,如何正確理解“縣官不如現管”是對還是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看待。那么該不該提倡“縣官不如現管”呢,也是要視情況而定。這樣讀者可能會說:“這不是廢話嗎?!”,確實有點像廢話,但核心思想是:萬事都需尋找平衡,當我們找到了平衡點,問題自然解決。
附:“縣官不如現管”故事
很久以前,縣衙門口貼出一張告示,說是三月將進行鄉試,金秋進行大考。但此時縣太爺恰好生病,無奈之下只好將此美差委托給心腹主簿單淦。
那些文人墨客,有的是一心想憑借自己的才學來個獨占鰲頭;有的則破囊捐錢,傾財加碼忙著給主簿送錢送禮。時光飛逝,不覺期限已到,單淦看著堆成小山似的財禮喜在心頭。正要關門時,一名衙役報告說,來了一個后生趕來應試。單淦心想,真是老天有眼,又為我送來一位財神,于是趕忙叫人請他進來。只見此人身穿綢緞,挺胸凸肚,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單淦見狀,馬上喜笑顏開。孰料,那人卻是一鐵公雞,半天也未見其獻上一兩銀子,更不用說財禮了。單淦不由臉色陰沉,合上花名冊便再也不搭理那個人了。那人趕忙解釋說:“我是……”,單淦一下子火冒三丈,大聲吼道:“滾!此乃枉讀詩書不知禮,哪里還配應什么試?”
原來那位富家子弟正是縣太爺的小舅子,他怒氣沖沖闖進縣太爺家號啕大哭起來。剛開始,縣太爺對此感到有點愕然,待慢慢問明緣由后,便唉聲嘆氣地說: “真是縣官不如現管呀!”“縣官不如現管”由此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