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項調查:
首先,新三板企業初步接觸推薦企業(證券公司),然后做一個專項事項調查;這個會有一系列的關于企業各個方面的調查,比如說是財務會計、高新技術方面的資質、獲得專利證明文件等。經過這一步以后推薦人會判斷,如果企業基本符合掛牌要求、不存在實質性障礙的,券商會跟企業簽訂財務顧問、推薦協議書等;同時也會引進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主要對其財務進行審計然后出具審計報告,律師事務所主要對股權機構、注冊資本、歷史變更等情況進行初步的了解,完成前期的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并準備公司改制的相關資料。
二、股改:
律師事務所會起草股份公司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和股東相關協議等,其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兩年的審計報告完成資產評估報告。然后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公司共同完成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變更設立申報材料,完成股份公司設立的驗資報告。召開股東大會、監事會、董事會等流程,最后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三、盡職調查:
股份公司成立后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券商和企業會共同完成盡職調查并進行確認工作形成底稿。
四、內審:
企業取得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函,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券商會協調各個項目的公司進行反饋和補充調查并報證券業協會審批備案。
五、申報:
根據證券業協會反饋補充調查然后形成調查報告后報證券業協會審批。完成新三板上市流程的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