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農資行業普遍存在的“竄貨”問題,本身應該是市場行為的自我規范、自我約束問題。
但是,就是這么如此簡單的問題,在農資行業、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卻鬧的沸沸揚揚,難道不值得管理者深思?難道不值得我們大家深思?在這些表面現象的背后,有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首先聲明,我這里只是談論“品牌產品、劃時代產品、農業生產需要、終端用戶依賴產品的市場‘竄貨’問題”。 其它二流以下產品之間出現的竄貨,更多是他們彼此之間“看著彼此不順眼”而出現的“竄貨”。這些二流產品、不入流產品的“竄貨、競爭”出現的市場爭奪背后的原因非常之簡單,主要是“利益之爭,地盤之爭”。這樣性質的“竄貨”,就不要拿來與我這里討論的更為復雜的劃時代產品、品牌產品、和最優秀產品的“竄貨”問題混為一談! 當然,即便是那些不入流的農資產品、特別是假冒偽劣產品的大肆泛濫銷售出去,對于購買這些產品的終端用戶使用者和農田生態環境也不是好事,就更不要說終端用戶會不會受益了。
農資產品不是普通消費品,更不是快銷品。
大家必須知道,農資行業銷售的農藥、化肥、種子等等這些農資產品屬于農業生產資料。所謂“生產資料”就是不同于家用電器、服裝、食品等直接的消費品,而是用于再生產的生產物資。
我發現有很大一部分人,把農業生產資料與汽車、電子產品、普通消費品等相提并論,其實是把兩類性質、屬性、作用、需求完全不同的“商品”混為一談。 更有甚者,還有一知半解者在此高談闊論、橫豎比較。
對此,我們真的需要一起好好反省、反省!
農業生產資料與普通消費品的差別與不同:生產資料后續是還需要再生產廠家和經營者具有技術投入,以及需要提供持續的跟蹤服務的特殊商品。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農戶購買了一包種子回去,必須通過整地、播種、萌動、出芽、營養生長、生殖生長、開花、結果、收獲,通過一季、一年、甚至是幾年才能夠產生效益。這就是作為“生產資料”的種子應用于再生產的、非常真實的全過程。 是不是與普通消費品存在本質的不同?
還有,在這粒種子漫長的過程中,生產資料、就是這粒種子的生產者,必須對農戶的整個生產過程、農作物的產量、品質給予基本保障。 這與普通消費品的銷售完全不一樣,只要購買者付錢就成交,就結束這一單產品買賣銷售,就可以萬事大吉!
正是由于普通消費品與生產資料的產品屬性、終端用戶的需求迥然不同,盡管現在的電商、網絡平臺和網絡大佬可以把普通消費品銷售得“風聲水起”,做起農資產品來卻是“舉步維艱”,甚至是難以為繼! 產品的屬性和終端用戶的需求天差地別,截然不同,這既是網絡大佬、電商平臺做不好農資產品的最根本原因;也是我斷言,網絡大佬、網絡平臺、電商、某某圈不可能建好“鄉鎮網絡最后一公里”的最根本原因。 生產資料與普通消費品商品屬性的不同,就形成了網絡大佬難以攻克的、甚至是不可能攻克的“最后一公里”,成為阻止他們進入農資行業的“天然屏障”! 雖然這些網絡大佬、某某圈、農一網、農資電商平臺這些別有用心者,覬覦這巨大的農村市場是垂涎欲滴已久,由于他們自己所犯的常識性錯誤和行業能力局限成為了他們致命的硬傷,甚至是成為了不可能逾越的行業性障礙。 對此,市場經濟還是無情的、毫不客氣的把他們拒之了門外!
這就是某些網、農資電商平臺、某某圈這些大佬犯下的常識性錯誤之一;也是他們狂妄冒進、目空一切的推出的農資行業“互聯網+”這樣致命錯誤的最根本原因!
他們在帶著“殺機”企圖進入農資行業,給農資行業現有經營格局造成危機的同時,他們自己也面臨更加巨大的、甚至是隨時隨地崩盤的“危機”!聯想集團的農業項目公司也就面臨這樣的“危機”!
“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清楚沒有,如果不清楚,您們也會在這樣的問題上栽跟斗。應該是這樣表達,如果不及時的“改弦更張”,您們在農資行業“在跟斗”,僅僅是時間問題!
所以,作為身在農資行業的各位客官,在弄清楚這些基本概念以后,也不要“妄自菲薄”,我們與打算跨行業來做農資的其他人相比較,我們在農資行業的經歷閱歷具有“先天的優勢”!
二.“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的“罪與罰”
舉一個自己選擇產品的例子:
某公司現在選擇經營銷售的植物保護產品,幾乎都是“特殊作用機理,特異性的作用位點,只針對靶標對象產生作用,對農田生態環境、自然生態環境和有益生物具有‘友好特性’的劃時代產品”,完全可以在封閉的小車里自己順帶運輸送貨的、沒有任何異味的最優秀產品。 那些“竄貨者”背后銷售的產品、“竄貨無罪”叫囂者生產出來的產品做得到嗎? 生產、銷售的那些傳統的有機磷、菊酯類、氨基甲酸酯之類的殺蟲劑,幾乎是對所有生物都有共效毒理作用的“神經毒劑”、“呼吸抑制劑”。這些殺蟲劑產品的毒性、殘留、安全性、環境保護和人類自己本身的安全方面,都存在極大的隱患。目前,這些傳統的殺蟲劑產品,正在被逐漸取代和即將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那些劃時代的化合物、最優秀的產品,是那些特殊作用機理、特異作用方式,讓靶標對象在“睡夢中”就消失的全新一代產品(已經根本不是毒殺的概念了!)!是那些讓靶標對象在“極度的興奮”中“高興死的”的劃時代化合物(害蟲肯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跨行業的那些網絡大佬、電商平臺,現在有幾個能夠把這些農資產品的作用機理、使用技術、注意事項弄清楚的?“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您們弄清楚沒有? 就網絡大佬、某某圈他們的智商和實力,看到這些不是問題的問題,肯定也是“不屑一顧”:老子有的是錢!花大價錢,請幾個最頂級的專家就是! 真那么簡單?
要知道,不僅僅是請幾個專家懂專業知識的問題,他們還要懂農業生產一線具體的生產細節!而且,還必須讓你們自己網絡平臺全部參與農業生產資料銷售的人員知道以后,還要讓他們具備傳、幫、帶的實際工作能力! 不僅如此,最最重要的是,他們還必須讓所有購買他們產品的、作為終端用戶的、數量極其龐大的使用者也要弄清楚!
他們做得到嗎?他們短時間能夠做得到嗎?
做不到!
那么,網絡大佬做不到的事情,您們幾個跳梁式人物的“竄貨者”、“竄貨無罪”的叫囂者還能夠做到? 絕對做不到的!您們現在的所作所為,也許就是在這里給大家和您們自己開了一個“開國際玩笑”而已!
如果這些行業發展潮流、趨勢性的產品、技術他們不清楚,只知道在網絡平臺四面八方的“銷售”,這些網絡大佬、電商平臺怎么可能把農業生產資料這樣的產品銷售出去?這些銷售出去的農業生產資料在生產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誰負責?出現的損失誰賠償? 這些,現在可能還是“錯與罰”的問題!
如果讓您們的“不理性”再發展下去,肯定就是“罪與罰”的問題了!實話說,就是現在的農資行業,也還沒有幾個人能夠把這些問題說得清楚。
但是,社會的進步、技術的進步,又要求農資行業、特別是植物保護行業的從業者必須要把這些問題的來龍去脈說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這就是農資行業劃時代產品宣傳推廣銷售工作的難度和難點。 更不要說,還要面對農資行業如此數量眾多的人群和如此惡劣的生存環境之下開展這樣的工作!
當然,我們經營銷售這樣的劃時代、高端、高價格、高價值、高效益、安全的、對生態環境友好的產品,僅僅是通過大量的試驗示范、宣傳推廣,去改變終端用戶現有的傳統觀念意識,改變他們現存的栽培管理模式和習慣性行為本身就存在非常大的難度! 而且,我們非常清楚的知道,這些劃時代產品、最優秀的產品要最終贏得市場,還必須經歷與傳統產品的市場競爭這一關,也就是跨越“竄貨者”與“竄貨無罪”叫囂者這樣的保守勢力這一關!
但是我們始終堅信,大道在我們這一邊;正義在我們這一邊;未來的市場在我們這一邊!因為,技術進步、行業進步、社會進步將是不可逆轉的大趨勢! “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這樣的保守勢力的所作所為,大不了也就是延遲一下這些進步實現的時間而已。他們阻擋不了歷史和社會發展的潮流。
關于“竄貨”的“罪與罰”,請君自己對照:
既然您們如此這般的“做賊心虛,不打自招”的方式告訴了大家您們內心深處的恐慌和心虛,我也就順著您們多思路,開門見山、直言不諱的道出我自己對于“竄貨行為”對與錯、罪與罰的看法。
“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您們那些“竄貨”行為背后大肆銷售的、已經過時的傳統產品、垃圾產品、假冒偽劣產品、隱形成分產品、農殘超標的產品,給農業生產帶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是對還是錯?是功還是過? 在《食品安全法》面前,“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您們的產品給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這樣的所作所為,是有罪還是無罪?不容回避的是,過去不斷出現的那些“毒韭菜、毒西瓜、毒豇豆”不都是“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背后銷售出去的假冒偽劣產品所為?!而這樣的行為“該當何罪”?您們自己給自己下結論吧! 在 “道德法庭”面前,“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采取“偷梁換柱”方式,阻礙技術進步、行業進步、社會進步的的消極作用、負面影響和您們對行業歷史的拖累,是有罪還是無罪?
在農田生態環境、自然生態環境、有益無害的卻被您們連累的眾多中性生物面前,“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您們的所作所為是有罪還是無罪?
要是我來說,“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背后的所作所為,大肆兜售的那些“傷天害理”產品,不僅僅是有罪,而且是“罪孽深重”!
在這的不可辯駁的事實面前,最遺憾的是,您們的“罪與罰”不是我們確定的!當然我們也不會指望您們某一天的良心發現、幡然醒悟!
作為“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自己,您們既可以“對號入座”;也可以死不認賬;也可以及時的“改弦更張”,也可以“迷途知返”!
當然,您們也可以孤注一擲,一意孤行。那就是只有一個結果——等待市場經濟的最終判決!在這個過程中,您們會不會遇到“刑事處罰”,就看您們自己的造化了!
面對這樣的“殺機與危機”,何去何從,主意只有“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自己拿。
三.普通消費品的市場經濟也有規矩,不是隨隨便便可以“竄貨”的
除了商品屬性概念的混淆,有些人對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也是混亂的! 即便是普通的消費品,比如純凈水、礦泉水,也有這一類普通消費品銷售的市場規矩和規律,也有必須遵守的市場規則。您如果低于成本去銷售“竄回來的純凈水、礦泉水”,要么是“虧死您”,要么同行“罵死您”! 而且,成熟市場的消費者也不會有人贊賞您的所作所為,大家只會以疑惑的眼光看著您,認為您這人是不是有病! 如果在普通消費品市場去“竄貨”,您會死得比農資行業更快! 您不信?
那您去把“‘依云’竄回來”低價賣,再把低價的礦泉水當“依云”高價來賣試一試!
或者把普通品牌的礦泉水“竄回來低價賣”,把自己家里的“自來水當成普通品牌礦泉水賣”試一試,看看是什么結果!
——幾乎所有農資行業的“竄貨者”、包括“竄貨無罪”的叫囂者,背后玩的都是這樣的把戲!
在這些成熟的普通消費品市場和理性的消費者面前,您看看能不能獲得農資行業劣質產品冒充優質產品那樣的暴利? 您看看在成熟的消費品市場,這樣的“竄貨、殺價”有沒有出路? 您看看到底誰會死路一條!
那么,為什么農資行業普遍存在的“竄貨行為”還能夠得逞?
首先,就是因為農資行業的市場還不成熟,管理還非常混亂,產品也是魚龍混雜,假冒偽劣產品還可以橫行于市;其次,更關鍵的就是農村廣大農戶還沒有醒悟;他們現在的素質,讓農戶在選擇生產資料的時候還沒有自己的主見,還要依賴于零售商的一些推薦。 所以,農資行業終端用戶、購買者,還可以讓那些“竄貨者”、“竄貨無罪”的叫囂者忽悠和欺騙,還可以讓那些“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這樣的害群之馬有一定的生存空間和時間。
但是,任何成熟的市場和消費者,無論是普通消費品市場,還是今后的生產資料市場,都不會容忍“竄貨”這樣的投機取巧式的“巧取豪奪和蒙坑拐騙”這樣的市場不良行為!
四.關于“竄貨”與“隔壁老王所作所為”的相提并論
看了一些人帖子,現實中竟有這樣沒有原則、沒有是非、沒有為人處世的底線、不知利害關系的人。公然有人故作詼諧的認為“竄貨者”的行為,不過就是“隔壁老王的行為”性質一樣,沒什么大不了的!
我卻覺得這樣的相提并論并不幽默,并不搞笑!完全就是“牛頭不對馬嘴”的牽強附會!
我就奇了怪了,您是不是對“隔壁老王”佩服有嘉?還是對于“隔壁老王”的“偷雞摸狗行為”這樣的茍且之事羨慕不已?甚至是“摩拳擦掌”的隨時隨地準備效仿和登場?
您以為“隔壁老王”一天到晚就那么悠哉悠哉,一會兒東家躥,一會兒西家鉆,享盡人間艷福?
我告訴您,“隔壁老王”最近心里極其惶恐和惴惴不安著了!
他的頭上隨時隨地都懸著一把被他人“復仇的利劍”!——四川話叫做“背刀”。
為什么?
“隔壁老王”隔壁的女人的男人回來了!
僅僅是隔壁昨天晚上爭論的話題就把“隔壁老王”嚇了個半死!
……。
如果您敢跨出這一步,您的頭上馬上也就隨時隨地懸著一把“復仇的利劍”,無論是來自于法律的,還是來自于社會輿論的,還是來自于“隔壁老王”隔壁的女人的男人那樣的“復仇者”的!
這時,對您而言,還是“殺機與危機”并存——您千萬不要“后院”起火!
當然,盡管“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的行為沒有“隔壁老王”的行為那么惡劣,沒有那么具有社會的危害性。但是,最起碼“竄貨行為”也是令人不齒、讓人厭惡的!
您可千萬不要不明事理,步“隔壁老王”的后塵!
五.關于“竄貨”“信則有,不信則無”
有朋友為“竄貨者”發出感慨,說什么“竄貨行為”“信則有,不信則無”!?
可以這樣說,“竄貨”“信則有,不信則無”的說法應該是典型的無稽之談和現實社會的“掩耳盜鈴”!
所以,這位朋友,“竄貨”這樣的行為,不是您的“信則有,不信則無”的問題!
您信,它存在!您不信,它還是照樣存在。絕對不會因為您不信它就消失了、不存在了!
您信,它是這樣的行為結果;您不信,它還是這樣的行為結果!
“信則有,不信則無”這樣的說法、這樣的思維應該是對于“竄貨者”的動機目的、行為結果和帶來的一系列消極的市場作用等“哪里是哪里都還沒有弄清楚”! 我個人認為,“竄貨”這樣的市場行為,就是我們現實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分裂”在當今社會最底層的——農資市場表現出來的典型案例! 朋友,難道不是嗎?!
還有,我說的所謂“人格缺陷和人格分裂”,其實也就是一些人的行為令人匪夷所思,前后錯亂,顛三倒四,沒有邏輯性,不能自圓其說而已。
有人說“竄貨者”耍流氓,應該是很客氣的提醒這些人行為不妥!
我說“竄貨是人格分裂的市場表現”,也是就事論事的分析這些人作出這樣違背市場規律、違背常理、缺乏自尊的行為背后更深層次原因,根本沒有責罵,羞辱的意思。 民間也好,江湖也好,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不應該還有那種“只許您做,不許人說”霸王規矩吧!
本來,大家說“竄貨”是無能的表現,別人根本也無法發給您“定罪”,大家也沒有給您定罪,也不可能給您定罪!
因為,“竄貨”這樣的行為僅僅是“人格缺陷”,也就是“人格分裂”的初期癥狀;我們大家肯定只能是要么不屑一顧,要么嗤之以鼻,別無他法!
但是,“竄貨者”現在還要公開叫囂“竄貨無罪”,難道這不是“又要做biao zi,還要立牌坊”現實版的真人秀嗎?難道這還不是“人格分離”的極端典型的表現嗎?
我認為,除了那些放棄人格自尊的“標題黨”,為了在農資界嘩眾取寵的表象而外,凡是帶有“別有用心”目的的“竄貨無罪”,完全已經是“人格分裂”到病入膏肓的程度,無可救藥了!
不是我“危言聳聽”,也不是我希望這些人“迷途知返”,我只知道自己面對這些人是無可奈何!我不可能改變他們,從來也沒有想要改變他們。
您有點太費心了!
因為,他們已經發展到“竄貨無罪”這樣的程度,早就已經不僅僅是在相對自由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迷失了自己的方向這么簡單! 我們大家都想想看,在市場經濟這樣的如此自由發揮各自才能的生存環境下,他們都還會迷失自我,都還會找不到自己的位置,都還會找不到自己的路,可見這樣的人無能到什么地步! 這樣的人,還想給自己正名,還要給自己樹碑立傳?
在我看來,這已經不僅僅是“無能”的問題。如果必須要算作是“無能”,起碼也應該是相當于“性無能”,甚至于比“性無能”還嚴重!
您可以隨便竄貨,想怎么竄,就怎么竄!那么,我們調侃一下您,不為過吧!
因為,還有比失去做人的意義更嚴重的問題嗎?
叫囂“竄貨無罪”的人,完全就是“人生的迷失”、“價值觀的迷失”、“道德觀的淪喪”……!
這不是給他們“竄貨者”“上綱上線”。
把“竄貨者”的行為擺在大庭廣眾的陽光之下,有些人對“竄貨”的認識、觀點、看法和辯解,可能也就是當今社會相對普遍的“燈下黑”的熟視無睹和自欺欺人!
有什么樣的社會環境,就會存在什么樣的意識和行為。您也不例外!
但是,當今社會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而且,不合理存在的東西還非常多!“竄貨”行為就是其中之一!
只有那些經得起風吹雨打考驗的、經得起歲月和時間檢驗的還仍然存在的存在,才是真正合理的存在!
對于“竄貨”這樣的行為,就連“竄貨者”自己也認為不是長久之計!
可您還說它是合理的,還為他歌功頌德!
而且,打出“竄貨無罪”旗號的時候,“竄貨者”顯然就已經不再是“暗藏殺機”了,而是赤膊上陣,殺氣騰騰了!
不過,無論他們變換什么方式,我已經說過,他們不過是“兔子尾巴,長不了”!
不是我要與他們過不去。
而是他們抱著計劃經濟的意識在與市場經濟過不去,在與新生事物過不去,在與最先進的生產力過不去!其結果,肯定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是“蚍蜉撼樹”、“螳臂當車”般自不量力!
六.市場規范與管理如同專利申請與保護是一樣的道理。
沒有專利保護,讓愿意投入研發更先進技術、產品的企業獲得應有的回報,誰愿意沒有任何好處的來研發更好的產品和技術?沒有人愿意投入新技術、新產品研發,技術也好、產品也好、社會也好又怎么技術?
同樣的道理,沒有市場規范,推廣者不能夠受益,又有誰愿意來宣傳推廣那些終端用戶還不了解、而且還是那些使用者很難理解的產品和技術? 竄貨者沒有一個知道所竄產品的技術特點的,知道了他們也不會介紹。從他們的嘴里出來:都是“我這個比‘那個’(竄貨產品)更好”!
您捫心自問,您的傳統產品能夠比劃時代產品好?
肯定是騙人騙己,打胡亂說!
對于竄貨者而言,他們企圖達到的邪惡用心和目的,對于購買他們那些農戶口袋里的錢包而言,竄貨者都是心存“殺機”!
對于被竄貨者而言,沒有積極性去宣傳推廣劃時代產品、沒有正常的付出與回報,對于劃時代產品、對于農業生產、對于農產品的消費者、對于社會進步而言,都是危機!
還有人質問我說,是不是合肥植保會上面打“竄貨無罪”的會被“踢館”?
我說,如果我們去“踢他的館”,那才是真的太抬舉他了!
對這樣的人群,值得我們去“大動干戈”?
但是,不去“踢館”,不等于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也不等于我們就沒有自己的看法和態度;不等于我們就不能夠尋找適合的表達方式。
這次討論,就算是一種適合的表達方式。
七.關于“竄貨”打破“暴利”說
農資業界的“品牌產品”沒有暴利!
那些認為“竄貨者”打破被竄貨品牌產品“暴利壟斷”的說法,要么是道聽途說,要么是欲蓋彌彰;要么是別有用心!
至于有些人認為國外公司的產品價格這么高,存在暴利;國內的隱形成分產品,成分一樣,價格成本要低得多!這只是這些人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它的不說,只說效果和安全性,二者能夠一樣嗎?我們大家都不要自欺欺人,差別大著了!還有,您知道人家國外公司的研發投入嗎?您知道人家國外公司的市場管理成本嗎,您知道人家國外公司的生產運行成本嗎? 這些諸多方面,“竄貨無罪”叫囂者,您能夠與人家比嗎?
就更不要說人家的“職業操守”了!這樣一比,“竄貨無罪”叫囂者的“職業操守”已經輸的連內褲都輸光了!您還怎么有臉見人? 可以這么說,“竄貨者”打破品牌產品的“暴利壟斷”之說,完全就是“打胡亂說”!
倒是“竄貨者”背后兜售的那些垃圾產品才是真真正正的存在暴利,起碼利潤要比品牌產品高得多得多!
您以為“竄貨者”費盡心機、勞神費力把貨竄回來,是為了銷售品牌產品嗦?
“竄貨者”背后的行為,才是我們大家應該關注、思考和討論的!
發現了、知道了“竄貨者”背后的真實目的,一般的正常人都會不齒;有自尊心的人都會厭惡;有能力的都會覺得不解:為什么不走一條自己的路!……。
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為什么還會有人為其“竄貨者”和“竄貨無罪”的叫囂者辯解、甚至是喝彩!
這也是我覺得存在一定行業“危機”的原因。
八.“竄貨”帶來的積極因素不積極
曾有人大力舉證“竄貨”的積極作用。
我認為,在“竄貨行為”具有多重消極、負面作用的情況下,筆者卻對其視而不見,還以“積極性”的假說方式,給予大眾、包括竄貨者本人在內的公眾帶去了一種誤導。
首先,竄貨者“損己利人”把他人的產品“竄貨”回來銷售的給終端用戶的動機不純,僅存那一點點積極意義不值一提,不足掛齒! 在我看來,竄貨者,花了代價,還不一定能夠達到他自己的目的。
即便是有一點歪門邪道的作用,“竄貨者”起碼也是“殺敵一百,自損三千”!這樣的代價,是不是得不償失?!
第二,竄貨者帶給終端用戶的幾乎都是對劃時代產品的詆毀、胡說、亂說和濫說,讓人家使用者云里霧里,不知所云!絕大多數終端用戶不可能通過竄貨者對劃時代產品和物超所值形成了解和產生興趣。而劃時代產品又是行業技術進步、給種植戶帶去物超所值效益的新生力量;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必須依靠的。
第三,竄貨者的所作所為,甚至是可能拖了社會進步和農資行業技術進步的后腿!
上述這些是不是可以歸屬于“殺機與危機”,時間后一步可以告訴大家!
反正,“竄貨”是農資行業的“中國特色”!
而且,沒有一個竄貨者是依靠“竄貨”來實現盈利、來生存、來立足的!為他們辯解毫無意義,也毫無價值。
“竄貨行為”肯定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消失。到底是什么時候“竄貨行為”能夠徹底消失,沒有人說得清楚。
九.我們大家再共同思考幾個問題
1. 哪一個“竄貨者”的利潤、效益是來自于竄貨?
我告訴大家:沒有一個!
那么請問,他們為什么要做“竄貨”這樣“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賠本買賣?
不要以為眾人都沒有您們聰明,您們“葫蘆里賣的什么藥”大家都心知肚明!
起碼,我們大家都知道他們“竄貨者”和“竄貨無罪”叫囂者的“葫蘆里沒有什么好藥”!
所以,“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背后“暗藏殺機”是肯定的。至于他們最終能不能得逞,當然不是“竄貨者”、“竄 貨無罪”叫囂者和辯解者說了算,而是市場說了算!終端用戶說了算! 時間,也會給大家一個答案!
2. 哪一個“竄貨者”是在為農業生產、終端用戶和顧客考慮? 還是沒有一個!
絕大幾乎所有的“竄貨者”還不是為了銷售他背后那些暴利產品、那些見不得人的產品和亂七八糟的下三濫產品! 而且,沒有例外。
為了這樣見不得人的行為辯解,真的讓人費解,甚至有點不可思議!
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性,辯解者就是“竄貨者”?
或者辯解者就是信口開河者?!
3. 哪一個竄貨者“竄貨”是為了助人為樂?
還是沒有一個!
“竄貨者”不是為幫助那些劃時代產品的公司和企業,更不可能是為了幫助他們自己恨之入骨的“競爭對手”!
他們都是帶有置競爭對手于死地的“殺機”才在那里“竄貨”的!
不是嗎?!
對這幾個問題,“竄貨者”、“竄貨無罪”叫囂者和辯解者,您們誰能夠“自圓此說”嗎?!
還有,對于“竄貨”的爭論不休,是“191農資人”、農資行業、社會的最底層與整個社會同步表現出來的“社會性、民族性浮躁”!
這也應該是社會性危機哦!
還有,出現這樣的爭論的背后,我們是不是存在社會管理、行業管理的危機?我們是不是存在誠信危機?
我們是不是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不顧一切,把老祖宗的仁、義、禮、智、信拋之腦后,這又是不是存在信仰危機?
十.關于大家討論什么更有意義和更有價值
其實,我在上一文里面的最后一句話已經說到了,只是我沒有強調而已,大家沒有在意。
那么,我也就再說說,我認為什么才是現在農資行業有價值的:
第一,為農業生產帶去急需的、物超所值(不是以價格高低而論的)產品和技術;這就需要我們與劃時代產品為伍。如何把劃時代產品、農業生產需要的、終端用戶依賴的產品資源掌握在自己手中,這算是有價值的。 第二,想方設法提高這些劃時代產品的鄉鎮市場覆蓋率;這是對于所有經營者有價值的。但是,不是所有的產品、所有的企業都可以走這一步棋的,我們大家都必須理性地看看自己手中也沒有這樣的產品,能不能走出這一步。 第三,全力以赴提高這些劃時代產品的終端用戶接觸面;這可是與購買率和市場占有率有最直接的關系。而且,在終端用戶和市場經濟面前,只有物超所值的劃時代產品和最前沿的農業生產技術才能夠走的更越遠、走到最后! 第四,在幫助農業生產、種植戶獲得物超所值效益的前提之下,自己與合作者也得到物有所值的回報。在商言商,言商言利,天經地義。 第五,依托劃時代產品,加快建立自己的、具有凝聚力的“技術服務團隊”。這是我們立足農資行業市場的基礎性工作之一。
補充說明一點,參與這場關于“竄貨”的討論,不是我的初衷。
《山雨欲來風滿樓》、《中國的農資行業需要技術服務商》、或者接下來的“如何成為農資行業的技術服務商”才是我想與各位大俠溝通交流、討論的。
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么會陷入“竄貨”這場詭辯的沼澤泥潭!
對于“竄貨行為”,無論是認為“消極也好,積極也罷”,我對“竄貨行為”的確是不屑一顧!現在,也就體現在我對此話題的“打住和到此為止”!
也就是我對“竄貨”話題就此封筆,不再浪費自己的時間!
不管怎么說,糾纏、糾結于“竄貨”這樣的話題,是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花了時間和精力,還會弄的人家“竄貨者、辯解者、自稱‘竄貨無罪者’”都不愉快!自己也不輕松!更何況,我們根本不可能讓那些沒有禮義廉恥的家伙重新形成自己的獨立人格,更不可能去規范他們的市場行為……;這樣勞神費力、廢寢忘食的,何必呢?!
上一稿不是說了嘛:“他要嫁娘,他要竄貨”,由他去,看他能怎么樣!
我們為什么不去找輕松一點、更有價值一點的話題?
對此,本人非常贊同!
當然,對于論壇而言,討論的話題應該是越豐富,越激烈,越熱鬧,越精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