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蔚華呼吁修改商業銀行法 債權可轉股權
“我呼吁修改《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現行法律,讓具備實力的銀行,投資企業的債權可以轉化為股權,讓銀行更勇敢地支持小微企業。”
12月13日,馬蔚華在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做出以上表述。馬蔚華表示,代表著中國發展未來的初創型小微企業,迫切需要金融體系的支持。
“我們做過一個調研”,馬蔚華說,在初創型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基礎研究、產品開發和大規模生產這三個階段,需要的資金比例是1:10:100,“如果后期資金沒有跟上,就會導致流產。”
但目前小微企業的融資狀況并不樂觀。馬蔚華表示,近段時間,盡管間接融資的比重在迅速縮小,直接融資比重在擴大,但“銀行依然是企業融資的主要路徑”。
由于小微企業的“無形資產多、擁有專利多、有形資產少”的特點,導致其可抵押資產少,在銀行融資困難較大。
因此,馬蔚華在發言中呼吁,修改《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等現行法律,讓具備實力的銀行,投資企業的債權可以轉化為股權。銀行的資金不再是存和貸,這將釋放出銀行資金的活力,使其“更勇敢地把資金投向小微企業,支持他們的發展。”
同時,馬蔚華還建議,支持小微企業不能只靠銀行,還要進一步完善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如降低創業板準入門檻,增加新三板的靈活性,以及建立區域場外交易市場。
硅谷之所以孕育出那么多的偉大企業,并不只是其創業氛圍,還在于硅谷完善的金融支持體系。馬蔚華說到。
(騰訊財經 劉鵬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