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山東黃金集團培訓中心
地點:山東省 - 煙臺
時間:2014/5/13 0:00:00
《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說明與深度解析
培訓課程大綱
課程時間: 2天
培訓對象: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總監、安全/生產經理、車間主任、EHS主管、部門EHS管理人員等中高級以上管理人員。
課程目的:通過本課程的培訓學習,學員可以達到以下目的:(1)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了解新修訂《安全生產法》對企業法人、管理人員的最新要求和責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2)了解新修訂《安全生產法》中政府、中介及相關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和轉變角色。
課程收益:(1)了解《安全生產法》新修訂和新增內容條款;
(2)了解修訂《安全生產法》的最新要求與亮點;
(3)掌握如何規避新修訂《安全生產法》帶來的風險。
培訓方式:講解+案例分析+經驗分享+討論互動+練習
課程大綱:
模塊一:《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說明
- 修改的必要性
- 修改的總體思路
- 修改的主要內容
• 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 完善監管措施,增強監管執行力
• 強化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 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對相關行政審批項目調整
模塊二:《安全生產法》修正案修改內容區別及深度解析
- 明確立法目的和調整適用范圍
• 明確立法目的
• 調整適用范圍
- 完善安全工作方針和機制
• 修訂安全生產工作方針
• 完善政府編制安全生產規劃
- 完善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 擴大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范圍
• 增加礦山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建設項目的安全準入規定
• 規范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程序
• 明確施工單位的職責
• 新增監理單位的責任
• 新增高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預防效果的評價
• 明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程序
- 補充安全文化建設的內容
• 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 加強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文化建設
• 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
- 補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定
• 建立全國統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
• 國家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 政府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
•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和演練
• 應急救援費用的承擔
- 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 增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的內容
• 新增高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準入制度
• 規定建立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檔案
• 明確勞務派遣用工的安全管理責任
• 新增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輪流現場帶班的規定
• 新增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規定
• 新增安全生產狀態定期報告制度
• 新增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和代治理制度
- 完善安全生產投入的規定
• 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
- 強化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措施
• 增大查封、扣押違法范圍
• 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
• 停止向違法企業供應動力等資源
- 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 加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范圍
• 加大對技術服務機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 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 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的原則規定
• 規定重點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資質數量
•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注冊規定
- 對安全生產相關的重要概念做出了明確規定
• 生產經營單位
• 主要負責人
• 事故隱患
• 重大事故隱患
• 重大危險源
• 生產安全事故
模塊三:《安全生產法》具體條文修正前后對照表及解析
- 新舊條款內容對照解讀(重點)
- 新增條款內容解讀
- 修訂后新增的亮點
- 修訂條款對企業和主管部門的影響
- 討論:企業如何應對新條款要求
- 討論:如何落實履行修訂后《安全生產法》的條款要求
- 討論:如何規避修訂后《安全生產法》的條款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