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設計模式的應用分類
1.模式導向準則
根據模式的應用目標,可細分為“創建、結構、行為”型。
三者的區別在于,創建型針對相關對象的創建;結構型針對各種類與對象的整合,而行為型則面向各種類或對象間的關聯與職責分配的闡述。
2.領域區間準則
所有模式多種情況下均針對類與對象。“運用類與子類之間的關系去創建繼承關系,此類情況均為固定的,可在編譯階段明確。“我們稱之為類模式。
至于類之間或類內部的對象關系,則可動態的變化。我們則命名為對象模式。
3.模式細分
1)創建模式:
(Factory)工廠模式、(Singleton)單例模式、(Builder)建造模式、(Prototype)原型模式
2)結構模式:
(Facade)門面模式、(Decorator)裝飾模式、(Composite)合成模式、(Proxy)代理模式、(Adapter)適配器模式、(Bridge)橋梁模式、(Flyweight)共享元類模式
3)行為模式:
(Chain of responsibleif)責任鏈模式、(Command)命令模式、(Strategy)策略模式、(Observer)觀察模式、(Interpreter)解釋器模式、(Iterator)迭代模式、(Mediator)中介模式、(Memento)備忘錄模式、(State)狀態模式、(Template)模板模式、(Visitor)訪問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