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品極大豐富的今天,認牌消費成為一種必然。顧客選購品牌產品和服務,他們相信的并不是牌子本身,而是品牌所承載的質量、技術、商業模式、企業文化等企業無形資產所具有的競爭優勢。為此,我們給品牌下這樣一個定義:品牌不僅是區別不同企業產品和服務的標識或符號,更重要的,它是企業的質量、技術、商業模式和企業文化等無形資產的承載體,是能提高產品和服務附加值的一項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說,是品牌把企業的質量、技術、商業模式和企業文化等無形資產的優勢以顯性“名片”的形式傳遞給消費者,獲取消費者手中的貨幣“選票”,從而給企業帶來超額利潤的。對企業來說,不僅要讓顧客記住自己的品牌名稱和標識,而且在這個創新的時代,更要注重質量管理、技術、商業模式、企業文化的創新,才能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含金量”,并最終贏得顧客信賴。
早在1912年,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德(J.A. Schumpeter)在他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就提出了創新經濟學理論。他認為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也就是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于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系統,這種新組合包括引入新產品、引進新工藝、開辟新市場、控制原材料的新供應來源、實現企業的新組織。但在當時,這一理論并沒有引起重視。直到20世紀50年代,西方新技術革命大大促進了經濟發展,人們才認識到創新對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創新理論引起廣泛關注。之后相繼出現了以索羅(R.Solow)、斯通曼(P.Stoneman)等為代表的技術創新學派,以道格拉斯?諾斯(Daoglass C.North)等為代表的制度創新學派;20世紀90年代,又出現了以倫德瓦爾(B.A.Lundvall)、波特(M.Porter)等為代表的國家創新學派。20世紀80年代,德魯克也將研究重心轉向了創新。德魯克指出,“創新就是為達到一個有用的目的而采用的一種新方法”。在他看來,“創新并不一定在技術方面,甚至可以不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他舉例說,集裝箱的發明并沒有多少技術含量,更多的是根源于一種將“貨運輪船”視為物料裝卸設備而非“船”的概念,其目的就是讓遠洋貨輪在港口停泊的時間盡可能縮短。而就是這么一個不起眼的創新拯救了海運業。按照德魯克的觀點,創新所包括的范圍很廣,“凡是能改變已有資源的財富創造潛力的行為都是創新”,如在管理、市場營銷和組織體制等方面的新能力、新行為,都是創新。
借用品牌最直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加入特許連鎖經營。特許經營一般定義為:“一種持續的關系,在這個關系中,特許總部提供一種被經許可的商業經營特權,并在組織、訓練、商品計劃和管理上提供援助,以作為從加盟者那里獲得報酬的回報。”而以品牌和管理體系為運作核心的特許經營方式將是中國連鎖業發展的方向。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整套知識產權,如商標、產品、專利、技術培訓、業務指導和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加盟者在取得特許權后,在當地市場所進行的一切商業活動都是以盟主的身份出現的。這是一種雙贏模式,被特許者會獲得比單體經營更多的利益,在較短的時間內,能夠掌握一整套實踐經驗和成功的經營模式,這樣就大大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對創業者來說,無疑是通往成功的捷徑。中國有句俗話:“大樹好乘涼”,加盟者選擇業績良好,實力雄厚,信譽和知名度高的盟主作靠山,脆弱的小帆板就等于乘上了航空母艦,盟主能給予的正是加盟者夢寐以求的,要借他人之梯,登自家成功之樓。選擇什么樣的品牌加盟連鎖,是我們投資人必須認真考察、分析的問題,在考察、分析中應認真考慮的是;品牌在市場上的影響力、形象、盈利模式、保護范圍,特別是售后服務,它包括是否有系統而有效的培訓: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技術、業務指導;經營管理支持等等,這些是保證投資者投資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特許經營的無形資產也是通過加盟時轉換出來的,即加盟費的支付。而投資人選用什么層次的品牌加盟,要針對自己經濟實力、店鋪位置、商機評估等進行綜合考慮。由于許多投資人對洗衣業不甚了解,所以優質的售后服務支持一定要作為我們投資考慮的重中之重。維護品牌形象是每個連鎖企業的加盟者和員工應盡的義務,也是連鎖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需求,如若不按盟主成功的經營模式經營,勢必就會導致品牌對市場影響力下降。有了一個好的品牌,加盟者不如不從工作、服務、質量上來愛護它,同樣也很容易引起盟主的摘牌,從而導致自己投資的失敗。從管理上、操作上、店面形象上加盟者都要貫徹連鎖總部的全套的工作模式,以此保證品牌的市場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