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取組織績效中的KPI時,需要考慮到權重的問題。一般情況,都是假定100%的權重,然后根據不同的指標分配權重。盡管也有教科書上會提及通過技術方法來分配權重,但我總覺得這種做法太過僵化,所以一般也就會基于經驗來分配權重。基于經驗而言,我的建議是指標的權重最高不要超過30%,因為如果超過了30%,則被考核人會用超過80%以上的時間和精力關注這個指標;最低的權重不要少于5%,如果少于這個比例,則被考核人估計就會放棄這個指標,甚至連關注都沒有興趣。以前在呼和浩特一家水泥企業輔導的時候,他們之前給到一個分公司總經理設置的指標中,就設置了幾個指標的權重只有0.5%的情況,這樣的權重還不如不提取。下面具體談談,基于平衡的思想,在提取組織績效的KPI時,考慮到維度的因素,如何來分配權重。
一是業務類指標,建議分配的權重為60-70%,因為無論過程多么重要,最終還是要以結果為導向的,所以會將超過一半以上的權重分配在這個維度。
二是管理類指標,建議分配的權重為30-40%,這類指標是指組織績效的責任人,往往也是一個部門的負責人,該負責人不僅僅承擔著該部門的職能建設的責任,同時也承擔著管理者的責任,因而會設置一些管理類的指標,例如人員招聘、培養,以及公司分配的一些體系建設的工作;
三是個人成長類指標,建議分配的權重為10-20%。之所以要設置這類指標,是因為做為一個組織,其實也肩負著為每一個人提供成長機會的責任。如果太過于考慮到結果類指標,則缺乏牽引被考核人做事的方法,這反過來會影響結果類指標的最終結果輸出。最終會造成組織和個人都雙輸的局面。
下面具體說明這100%的權重分配,結合維度和數量綜合說明
一是業務類的指標:一般業務類的指標3-4個,將最高的權重30%給到最為關鍵的一個業務類指標;其次設置一個15%或20%的權重,再設置一到兩個10%權重的指標;這樣該類指標就占據了60%-70%左右的權重;
二是管理類的指標:一般這類指標2-3個即可。可以是兩個10%的指標,一個5%的指標,這樣該類指標就占據了20-25%的權重;
三是成長類的指標:一般這類指標2到3個就差不多了,除非代表組織的這個被考核者是一個剛剛上任的管理者,需要學習的東西比較多,則可以減少結果類指標,而加重成長類指標。每個指標的權重5%,則該類指標就占據了10%-15%的權重了。
就以上情況做一個總結,用下表可以簡單明了知道指標數量和權重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