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天,北京某公司和人民大學新聞學院舉辦一次醫院新聞發言人的培訓,在一大串的課程當中,只有一天的課程和醫院有關系。曾經邀我去講這一部分,但是,對方邀請我先去試講。我拒絕了。
我有一個“醫媒關系風險管理”課程,3小時,現在,已經融入“醫院危機管理:醫療事故、醫院暴力和醫媒關系”的課程中,需要一天的時間講完。下面,是健康報邀我寫的一部分文字(已經被修改):
發言人應當怎樣說話?
李慶功
面對公眾和媒體,醫院發言人應當怎樣說話?
面對公眾時,可以學習美國的做法。在美國,醫院發言人不得擅自發布患者是“怎樣”、“為什么”或“什么”引起的損傷或疾病。他們通常使用如下的病情發布措詞和造句標準:良好-生命體征穩定并處于正常范圍,患者清醒且舒適,康復前景良好或極佳;尚可-生命體征穩定并處于正常范圍,患者清醒,可能感到不舒適,康復前景值得期待;嚴重-生命體征可能不穩定且不正常,患者病情緊急,康復前景不確定;危重-生命體征不穩定且不正常,患者可能昏迷,預后不良;尚不確定-患者正在等待醫師和/或評估。
面對媒體時,醫院應當制定并實施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規范”,實施有效的媒體風險控制。例如,患者采訪必先經由醫院公關部或醫院辦公室協調安排;媒體代表和攝影師務必事先聯絡醫院發言人,然后才能到院采訪;一旦遇到潛在的不良媒體報道,醫院應當做什么等。除了醫院媒體關系風險管理之外,醫院應對不良媒體報道的最佳策略莫過于進一步改良醫院組織結構和工作流程,不斷增進患者安全和改良醫患關系,將醫療事故和醫患沖突的風險最小化。然而,關于醫療事故的信息資料可能被公眾或媒體曲解或誤傳,而不能夠全面客觀地了解事故發生的來龍去脈和細節原委。例如,他們不能充分考慮患者疾病的嚴重性和多重性,不能充分理解診斷、治療和護理的復雜性和困難度,以及其他各種盤根錯節的客觀因素。
因此,媒體應努力提供準確、徹底、完整和誠實的醫療新聞報道,將不良影響或不良后果最小化。我認為,醫媒關系或許應納入醫改設計。一方面,醫院應當實施醫媒關系風險管理,另一方面,醫療衛生機構和媒體應當進行有效的“部門溝通”,正確處理醫療不良事件、訴訟和醫療成本之間的內在聯系。
針對醫學專業上的疑慮,咨詢第三方獨立的醫學專家可以幫助大眾尋求事件真相。但是,如果沒有醫院新聞發言人的有效配合,醫院工作人員抵觸、否認,或聽不到醫方陳述,等于堵住了臨床一線工作人員的嘴,使他們沒有機會說話。
我認為,醫院應當組建一個公共關系辦公室,至少培訓其“醫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幫助其正確有效地應對公眾與媒體,如協調及安排記者的采訪活動等。此外,醫院應當研究、制定及實施一項正式的“醫院媒體關系政策”(或規章制度),規定醫師、患者、記者和醫院發言人在醫媒互動過程中的行為規范,規定患者信息的揭示標準,以及發布患者病情信息的注意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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