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業發達國家的實踐來看,質量管理的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即:質量檢驗階段、統計質量控制階段、全面質量管理階段。
從質量管理的對象來說:毫無疑問,人是一切活動的主體,質量管理的對象首先就是管人。按照“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質量管理的層次又可分為:
1.
意識管理是針對低層次、低文化素質所進行的教育和制約,采用近乎啟蒙式的方法,培育和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藉以保證在意識支配下的工作質量和實物質量。顯然,這種教育的效果,以及對質量的保證程度,仍然取決于員工意識的潛在作用。從管理方式來講,意識管理屬于“被動型”的管理,其產生的效果亦不完全取決于管理者的力度和對教育的投入,而取決于員工的接受程度和實踐方式。
2.
規范管理屬于管理者主動的管理。按照企業質量管理的需要,制定或引用相關的技術與管理規范以約束員工的工作行為。規范管理的特性就是“制約”,通過標準來控制人的活動。這雖與全面質量管理相悖,但規范管理又是科學的、系統的、程序式的,并且具有指導意義的,它將質量管理中可能發生的“人治”變為“法治”,使工作有準則,考核有依據,避免了管理工作的不確定性和隨意性。
3.
文化管理層次屬于道德層次的管理,它寄托在員工質量意識的協調統一和企業規范的科學合理的基礎之上。道德管理重在培養員工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和工作習慣,并通過文化特有的導向、凝聚和約束作用,從整體上形成企業的外在合力和內在動因。員工對于產品質量和企業質量工作的認識一致、取向一致、目標一致,將會形成強大似的自我凝聚力,此時“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將真正融入人心,員工也就真正成為質量的主人。質量文化是企業質量工作最寶貴的資源。
所以,質量文化是指企業在科研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質量意識,質量精神,質量行為,質量價值觀和質量形象等“軟件”以及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等“硬件”的總和,它是企業文化的核心。企業文化要圍繞質量這個中心來推動和開展。企業文化中的企業精神,企業價值觀等要充分體現質量的導向。企業文化在質量管理方面的目的,就是要把質量管理層的“強制性”要求變成員工的“自主性”行為,即把企業的質量工作從“要我做”變成“我要做”。質量文化是以人為中心,以理念的灌輸和習慣養成作為重點,不同于以物或以過程為中心的質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