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能力:有效掌握與運用管理工具+有效掌握與運用工藝技術+工作經驗與心得,一項工作要得以順利開展,要有堅定不移的執行能力,靠的是平時的學習與實際操作經驗以及上司的培訓與工作指導等。
2.執行動機:一個人會做還無法完成工作,還要有工作意愿(動機);所謂的肯做不是一個口號一個動作,而是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與責任心,在接受工作后應盡一切努力,想盡一切辦法把工作做好。作為中基層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定要有挽起衣袖來做事情的實干精神。
3.執行態度:即對待工作的態度與標準,我們應把做好工作當成義不容辭的責任,而非負擔,要認真對待,來不得半點馬虎及虛假;做工作的意義在于把事情做對,而不是做幾成的低工作標準,甚至到最后完全走形而面目全非,應以較高的(大家認同和滿意)標準來要求自己。
4.執行推進:有效促進與有效控制:執行能力、執行動機、執行態度是執行者的行為能力、意愿和態度,光靠這些特征不足以把事情落實好,還需管理者的促進和推動力,有效控制來調整執行者的行為,控制事情的發展不偏離正常軌道,才能更好的把工作落實好。
5.執行風格:在工作過程中應杜絕有令不行、有行動而沒結果、面對不良的結果不改善,不處理等現象,從而導致執行力的喪失。因此,培養和造就從管理者到團隊的良好工作作風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