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企業向來不缺完美的管理制度,而缺乏的是對這些完善制度的持續、有效執行!”這是當今中國企業界和企業管理理論的一個共識。
一、無規矩無以成方圓。
表面上看,我們都能理解企業制定規章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但是當規章制度的具體條款與個人的言行不一時,就覺得不舒服,甚至認為這些條款是針對自己的。這個反應非常正常,但非常錯誤。條款的設置,就是具有針對性的,因為規章制度的目的就是規范針對性的行為。但這個針對性是對事不對人的。目前我國刑法共有罪名422個,全中國十幾億人有多少個人覺得受到了約束?那是因為大家都明白刑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任何統治階級都需要制定刑法來維護和鞏固自己的統治秩序,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也不例外。我們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制定刑法的目的則是懲罰我們所認為的犯罪,保護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的利益。使用刑罰的方法的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護全體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規矩的制定是組織成員行為能夠全體一致的前提和基礎。實際上,任何組織都一樣。要使組織成員——從數量上說是從“2到無限多”,能夠具有統一的行為,組織者首先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建章立制”、確定游戲規則的工作。換一個角度說,使命和目標是指組織要干什么;而建章立制則主要是指這個組織和組織成員不能干什么。任何一個企業里收到這些規矩處罰或者感覺不自在的人依然是極少數。就像很多企業都有一條“打卡、吃飯……要排隊,否則……”的規定,如果沒有這個要求恐怕大家都得像上下班高峰時段擠公交車那樣去搶飯吃!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所有的規章對我們而言都只是在保護我們。正所謂“自由”與“約束”是對立統一的。無此認識,妄談執行!
二、服從指令,尊重自己
無論對錯!執行命令是軍人天職。制定規矩,目的是組織成員要全體一致地遵守。服從命令聽指揮,不僅是口頭上,而且是行動上的。軍人都知道“服從就是在執行中不問為什么,只想怎么干”。新兵到部隊后,上的第一堂課就是:服從。在軍中,服從是無條件、不能講價錢的。服從中,不要問為什么,只要集中精力考慮怎樣完成。命令就是命令!只有服從!只有懂得服從命令的士兵才有可能當上將軍。一切行動聽指揮,從尊重領導開始。尊重上級,是組織中成員要學習的第一課。萬科董事長王石是軍人出身的企業家,被尊稱為“房地產界的登山勇士”。就是在一次登山時因為向隊長發了火之后非常后悔,除了當場道歉,還在次日早晨悄悄把隊長脫下的臭襪子洗了,以緩和氣氛和彌補自己的過失。人生之路必須跨越的就是班長這個“坎”。如果沒有班長的支持、保護和“匯報”,你再有本事也會被埋沒,不可能完成將軍之路。在部隊、企業中,有不少頗有才華的同事,但總是上不去,干不了多久就“跳槽”,一個共性是他們埋怨自己遇到了一個能力不如自己的上級,而“咽不下這口氣”,和上級產生了矛盾,最終選擇了離開,以至于許多人年紀輕輕便在回憶中打發日子。在職場生涯中,那些職場勝利者的成功經驗是:如果上級能力不如自己,最好的辦法是千方百計地使他得到提升,最終離開本部門。
換個角度,作為組織的一員,如果不服從組織的規范管理,不執行上級的指令,或許一次兩次還能僥幸過關,但三次、四次……不要說上升,連立腳都難。最終難看的還是自己。有此點看,服從命令確實尊重自己。我們在這個企業面臨的規章制度“約束”,企業和我們的上級總在不停的給我們下達各種各樣的指令,這種狀況在任何一個企業都會遇到,不同的只是先后、程度有所差別,只要是管理規范的企業。當然要想實現“才、財雙收”,實現人生價值,不入管理規范的企業何以實現?
三、聽從指揮,有效執行
這個道理很簡單,戰場上戰機稍縱即逝,勝敗往往就在瞬間。如果團長不聽師長的,師長不聽軍長的,或者連長只聽團長的部分指令,其后果不言而喻。以此推及企業也是如此,公司決定某系列產品在什么時候上市,計劃要達到多少的營銷目標。市場部、采購部、計劃部、品管部、倉儲部、各車間……都必須全力圍繞這一目標履行職責。如果市場部的設計沒按時出來,計劃部的物料計劃出現失誤,采購部的原材料沒有按時供應……只要其中任一環節出現差錯,最少是其他部門的工作受到影響而不得不調整甚至加班加點,嚴重者將無法確保按時上市,營銷目標將無法實現。
四、不另立山頭,打破部門墻
想當年毛主席決定把八大軍區的司令員進行對調,就是要解決中國軍隊幾千年來存在的與國家相對的“家”軍隊現象。“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解放軍的“一切行動聽指揮”,在于絕對的紀律性——命令和制度具有絕對的權威。現代企業不同于現代國家,所代表的是一種類似于“封建時代”的結構。從政治上說,它是一種“寡頭政治”,但作為一個經濟體,它則表現出“寡頭經濟”。軍隊與企業有類似的地方:軍隊不允許在組織中還有“亞組織存在”。換句話說,不能允許有“獨立王國”和“山頭”的存在。
五、先救人,再治病
在執行決策的過程中,我們往往一不小心就落入一個本來不應該成為選擇題的選擇性討論——“先治病”還是“先救人”。因為道理很簡單,如果把治病的方法研究出來而病人已經死亡,則這個方法的價值就等于零。當然,最好的是先救人,讓人活下來,同時展開治病方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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