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通訊員制度
(一) 通訊報道員,是由各成員公司指定的兼職通訊員,經報社審查同意,為集團報社提供稿件和信息的兼職人員。集團公司給予通訊員一定的津貼補助。
(二) 通訊員負責將所在公司、部門的經營管理動態、舉措等情況,在可以公開披露的前提下形成文字稿件,經本單位或本部門領導審閱同意后,提供報社刊用。通訊員還負責收集所在公司、部門的群眾稿件。
(三) 由報社根據各成員公司、部門的具體情況(單位規模、人員數量等),下達每年度信息、通訊報道員為報社提供稿件的數量。通訊報道員根據公司下達的提供稿件計劃,按時為報社提供反映公司經營管理主旋律和本單位員工精神風貌的新聞稿件,以及內容健康的言論、詩歌、散文、圖片等題裁的稿件。
第二條 報社辦刊管理規定
(一) 報社負責辦刊的全過程管理。具體工作內容包括:稿件組織、錄入、編輯、校對、版面編排和發行等。報社設編輯記者分板塊負責辦刊業務。
(二) 編輯記者必須簡明扼要、言簡意賅地認真編輯每一篇稿件;將編輯完畢的稿件制作成送審稿呈送主編及有關領導審閱;對于主編簽批的送審稿件,組織進行修改、校對。
(三) 將編排完成的刊物送交印刷,并根據各成員公司、部門的需求量發放。
(四) 對于稿件錄用發表的投稿人(包括兼職通訊員,但不包括編輯記者),根據規定計費標準發放稿酬,年度稿酬總額不得超過預算。稿酬總額的管理和控制由總編負責。
第三條 對外界宣傳資料的管理
(一) 報社負責收集外界對公司的報道資料,整理后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發現外界的失實報道和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報道,要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匯報。由領導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涉及內容,進行處理。
(二) 對于外界采訪、錄制節目等與企業宣傳有關的活動,要審核其最終向公眾公布的資料,維護公司利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方向。
(三) 廣告、產品推廣等與宣傳有相關性的業務活動,應該在不違背公司整體利益的情況下進行,和企業宣傳活動保持一致。
特別說明:
⑴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孫老師根據多年的管理及培訓經驗,將紅色精神與西方管理巧妙結合,將理論性、實踐性與趣味性相結合,講解深入淺出,演繹通俗易懂。
⑵邀請孫軍正老師授課或代理孫老師課程者可直接聯系他的助理(登陸:“中華講師網”,打開“聯系方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