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明確長期股權投資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長期股權投資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能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范圍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一般包括投資分析、投資申請、對外投資、對內投資。
第3條 不相容崗位
長期股權投資業務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
1.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
2.投資的決策與執行;
3.投資處置的審批與執行;
4.投資績效評估與執行。
第2章 崗位責任
第4條 董事會
董事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審議投資計劃;
2.審議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3.審議投資方案。
第5條 投資審查委員會
投資審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審議投資計劃;
2.審議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3.審議投資方案。
第6條 總經理
總經理的主要職責包括:
1.審批投資管理部的規章制度;
2.審批投資計劃;
3.審批投資項目建議書;
4.審核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5.審核投資方案;
6.審批并簽訂投資合同。
第7條 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包括:
1.審核投資項目建議書;
2.審核投資可行性報告;
3.審核投資合同。
第8條 財務總監
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包括:
1.審核投資管理部相關規章制度;
2.審核投資管理部的工作流程與規范;
3.審核投資計劃;
4.審核投資項目建議書;
5.審核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7.審核投資方案;
9.審核投資合同;
10.審核投資取得的權益證書;
11.審核關于投資的會計賬目;
12.審核投資質量分析報告。
第9條 財務部經理
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包括:
1.指導會計人員對投資業務進行記錄與會計核算;
2.安排人員核對投資賬目;
3.與投資管理部經理核對權益證書。
第10條 投資管理部經理
投資管理部經理的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投資管理部的相關規章制度;
2.制定投資管理部的工作流程與規范;
3.制訂企業的投資計劃;
4.審核投資項目建議書;
5.安排人員對目標企業進行調查并進行投資可行性研究;
6.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7.制定投資方案;
8.擬定投資合同;
9.安排人員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第11條 投資管理部主管
1.參與編制投資管理部的相關規章制度;
2.參與編制投資管理部的工作流程與規范;
3.參與制訂企業的投資計劃;
4.編制投資項目建議書;
5.對目標企業進行調查并進行投資可行性研究;
6.參與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7.參與制定投資方案;
8.擬定投資合同;
9.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第12條 投資專員
投資專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投資計劃尋找投資項目;
2.編制投資項目建議書;
3.調查目標企業并進行投資可行性研究;
4.協助投資管理部主管編制投資方案;
5.協助投資管理部經理與目標企業談判;
6.根據投資規范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7.編寫投資質量分析報告;
8.記錄已取得的權益證書;
9.填寫并保管投資備查登記簿。
第13條 投資會計
會計的主要職責是核算投資收益。
第14條 審計人員
審計人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審核投資賬目并就異常情況編寫報告;
2.分析目標企業投資后的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等。
第15條 財務部文員
財務部文員的主要職責是保管權益證書。
第3章 附則
第16條 本制度由投資管理部會同公司其他有關部門解釋。
第17條 本制度配套辦法由投資管理部會同公司其他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18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