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加強物資采購管理,明確采購授權范圍與審批權限,規范公司的采購審批工作,提高采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常運營發展所需所有物資的采購作業,包括原材料、設備、辦公用品等。
第3條 公司執行采購各相關部門及崗位責任制
1.采購部是公司物資采購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物資需求信息的匯總、提出采購申請、制訂采購計劃、供應商選擇與管理、價格談判、參與采購驗收及結算付款申請等工作。
2.物資需求部門填制物資需求單,經部門主管審批簽字后報采購部匯總審核。
3.質檢部負責采購物資的質量檢驗,出具驗收報告等工作。
4.倉儲部協助開展物資驗收工作,辦理物資入庫手續及進行物資登記與保管。
5.財務部負責按采購合同進行采購付款審核、辦理付款作業并做相關賬務處理。
第4條 采購作業需明確各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的原則,以達成有效的采購制約與監督。
1.請購與審批崗位分離。
2.供應商選擇與審批崗位分離。
3.采購合同或協議的擬定與審核、審批崗位分離。
4.采購、驗收與記錄崗位分離。
5.付款申請、審批與執行崗位分離。
第2章 采購申請審批
第5條 年度采購計劃的制訂與審批
1.各部門必須在每年12月底之前做好采購部下發的第二年度物資計劃申請表填報工作。
2.在填報第二年度物資計劃申請表時,各部門應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任務情況制訂出全年運營發展所需的物資用量計劃,確保本部門計劃符合運營和發展的需要。
3.各部門物資需求計劃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提交采購部。
4.采購部匯總和審定各部門的年度需求,編制年度采購計劃,提交主管副總進行審核。
5.年度采購計劃經主管副總審批通過后,采購部將其作為最終采購計劃反饋至相關部門。
第6條 月度采購計劃的制訂與審批
1.各物資使用部門于每月25日前根據次月工作計劃填寫《物資需求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采購部。
2.倉儲部相關人員根據庫存情況向采購部提供相關存貨數據,并提供相關物資的采購預警。
3.采購部匯總各部門的《物資需求單》并根據庫存對其進行修正后,編制《月度采購申請計劃》(如下表所示)報相關權限范圍內的領導審批。
月度采購申請計劃
編號: 年 月 日
名稱 | 規格 | 請購數量 | 庫存數量 | 采購數量 | 一次交貨 | 分批交貨 | 交貨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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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批工作在每月28日前完成。
5.采購人員根據審批結果實施采購。
6.采購部及時將各部門未列入公司采購計劃的項目反饋到各部門。
第7條 采購相關人員需嚴格執行采購申請審批權限規定(如下表所示)。
采購申請審批權限規定
采購項目 | 采購金額(元) | 審批人 |
屬統購項目的原料、物料及其他物資 | / | 部門經理、總經理 |
非屬統購項目的原料、物料及其他物資 | ||
生產性設備 | 3 000元以下 | 采購部經理 |
3 000~10 000元 | 部門經理、采購部經理 | |
10 000元以上 | 部門經理、總經理 | |
非生產性設備 | 300元以下 | 采購部經理 |
300~2 000元 | 部門經理、采購部經理 | |
2 000元以上 | 部門經理、總經理 | |
辦公用品 | 300元以下 | 采購部經理 |
300~5 000元 | 部門經理、采購部經理 | |
5 000元以上 | 部門經理、總經理 |
第8條 審批工作原則
1.采購申請按權限規定,逐級審批,總經理行使最后審批權。
2.審批內容主要是確定是否應采購、按什么標準采購以及采購的數量、質量。
3.審批的經濟性原則是指在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減少開支。
第9條 對預算外請購單的審批,除執行以上審批手續外,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 采購計劃增補審批程序
1.相關部門經理審批《增補需求計劃申請表》,將《增補需求計劃申請表》遞送采購部。
2.采購部接到相關部門報送的《增補需求計劃申請表》后一個工作日內編制月度增補采購計劃。
3.采購部經理半個工作日內審批月度增補采購計劃。
4.主管副總一個工作日內審批采購部經理審批同意的非生產類和5萬元以上的生產類月度增補采購計劃。
5.采購部將采購部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同意的月度增補采購計劃報財務部。
6.財務部經理根據資金狀況,針對月度增補采購計劃簽署部門意見,半個工作日內將5萬元以內的生產類增補計劃直接反饋給采購部門,非生產類的和采購金額超5萬元的生產類增補計劃由主管財務的副總在半個工作日內審批。
7.將主管財務副總同意后的月度增補采購計劃反饋給采購部,采購部去除價格因素抄送需求部門。
第11條 撤銷請購的審批流程
1.原請購部門通知采購部門停止采購,同時于《物資需求單》的第一、二聯加蓋紅色“撤銷”戳記并注明撤銷原因。
2.若未執行采購,則采購部于原請購單上加蓋“撤銷”章后,轉原請購部。
3.若已簽訂采購合同且請購單已送倉儲部待辦收料,采購部應通知撤銷部門,并由倉儲部據此將請購單退回原請購部門。
第12條 緊急采購的審批程序
1.請購部門填寫《緊急采購申請審批單》(如下表所示),注明需采購物資的基本信息,如名稱、規格、型號、底價、建議價格等,同時詳細說明緊急采購的原因,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公司領導審批。
緊急采購申請審批單
物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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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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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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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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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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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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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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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部門經理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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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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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2.緊急采購的物資價值在5 000(含)元以下的,請購部門需報采購總監審批,審批同意后,轉交采購部實施緊急采購作業。
3.緊急采購的物資價值在5 000元以上的,請購部門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后,轉交采購部實施緊急采購作業。
4.特殊情況下,請購部門可直接請示公司總經理,在緊急采購后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對于一些低值易耗生產物資的緊急采購,允許由采購部經理直接審批先行采購,再補充相關手續與文件。
第3章 采購合同審批
第13條 合同簽署前,有關責任人應當對合同初稿會審稿所涉內容進行全面審查。合同審查的具體分工和流程如下。
1.公司財務部主要負責對合同價款的形成依據、款項收取或支付條件等條款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
2.法律顧問主要對合同內容條款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
3.主管副總負責對合同所涉內容進行全面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
4.總經理根據相關部門所提意見、辦理程序的規范性以及其他認為需要審查的內容對合同進行審閱并簽署意見。
5.采購部經理在審查后簽字認可合同文本。
6.采購部根據總經理的審查意見修改合同文本,并將總經理審查意見、合同簽署相關附件等文件再次報送審查后,由公司總經理或受總經理授權的相關人員正式簽署合同。
第14條 公司根據對初稿會審稿修訂簽審后的合同定稿簽訂合同,零星物資根據財務部、設備部、使用部門簽署的零星物資采購合同主要條款會簽表簽訂合同。
第15條 采購簽約權限規定
1.公司采購部經理有權簽署采購標的額在5 000元以下的采購合同。
2.公司主管副總有權簽署合同標的額在5 000~10 000元的采購合同。
3.合同標的額在20 000元以上的采購合同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
4.公司直屬分支機構和分公司采購合同在公司總經理的授權范圍內簽署。
第4章 采購驗收審批
第16條 質檢人員根據公司的檢驗程序執行抽檢、判定,根據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經采購部、倉儲部、質檢部會簽后報相關領導審批,其審批權限與采購簽約的權限規定相同。
第17條 若采購物資規格、數量或質量與采購訂單或合同有差異,采購部需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協商解決辦法,并報主管副總或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18條 特采申請與審批程序規定
1.經質檢部負責人確認為不合格物資后,采購部根據生產經營需求決定是否申請特采,使用部門也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提出特采申請。
2.申請特采時,必須詳細填寫《特采作業申請書》,寫明不合格原因及特采原因。
3.由采購部召集技術部、質檢部、使用部門相關負責人召開會審會議,針對不合格原因、采購合同、技術工藝進行分析并得出結論,與會人員簽署是否同意特采申請的處理意見。
4.會審意見呈交采購總監、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核并簽署最后意見。
第5章 附則
第19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
第20條 本制度實施后,凡既有的類似規定自行終止,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