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
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政公署在代號為“虎山行”的行動中,拘捕了“涉嫌盜取公司資金”的創維董事局主席黃宏生。
當日,創維數碼在香港被停牌,創維董事局副主席張學斌及公司多名高管當晚即召開緊急會議,商議對策,并在深圳創維大廈緊急約見媒體。
12月1日,國美、蘇寧、永樂、大中四家家電連鎖巨頭發出聲明力挺創維。
12月2日黃宏生以百萬港元保釋。
12月2日北京松下、彩虹、三星等八大國內彩管企業發表聲明,表示將優先保證創維的原材料供應。
12月3日深圳7家銀行分行行長聚集深圳創維大廈,表示將鼎力支持創維。而在公司內部,全體員工更是齊心協力共渡危機。
12月5日創維高管在京召開新聞通報會。創維自始至終都在強調兩件事:一是創維方面會積極配合香港廉政公署的調查;二是整個集團的各項事務一切運轉正常,不會因此受到不良影響。
12月中旬深圳市副市長到創維表態:創維本部發展非常穩定,市政府全力支持。
2005年1月1日創維CEO王殿甫的“促銷”秀也是在京城開演。
2005年2月4日創維PDP/LCD技改項目正式獲得深圳市政府財政貼息,從側面向公眾告知了政府對創維公司的信賴。如此一來,自然說服力強,公眾自然信服。
2005年3月2日,黃宏生案復審。黃宏生向法院方面提出要求,由于全國政協委員黃宏生要參加近日在北京舉行的全國政協十屆三中全會,因此希望法院方面能夠允許黃宏生短暫離開香港前往北京參會,并獲批準。據創維品牌宣傳部總監孫偉忠透露,由于兩人已經不在創維數碼擔任行政職務,公司運作正常。
8月26日,創維數碼(0751.HK)在香港發布年報,顯示上一個財務年度營業額再創歷史性新高,為104.66億港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3.6%;純利為4.03億港元,增長17.8%,成倍的利潤增長遠遠高過同行。
黃宏生案件正式確定在明年的1月21日在灣仔法院開堂審理。
創維不僅實現了銷售和回款的雙增長,還實現了從家族式管理向現代企業制度的“革命”。黃宏生打破了企業家涉案被捕后企業“樹倒猢猻散”的宿命。
案例點評:
2004年,家電界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金正董事長萬平被抓,二是創維董事長黃宏生被抓。危機源頭相似,但結果卻大相徑庭。
2004年7月9日,金正董事長萬平被山西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罪”批準逮捕。“出事”后,金正方面手足失措,不僅沒有進行得力的危機公關,反而因股東的權利之爭致使風波愈演愈烈。結果,恐慌籠罩了金正集團內部及外部合作單位,經銷商終止打款與銷售,供應商停止供應原材料,國外客戶紛紛提出賠償損失,銀行停止貨款甚至上門逼債,結果在半個月內金正資金鏈斷裂,廠房被關閉、資產被查封,員工被遣散,一步步走向了深淵。
而創維則環環相扣,打出了一系列漂亮的組合拳。
一、符合承擔責任原則。對于廉政公署的“打虎行動”,創維公司并未去隱瞞或辯解,而是不斷強化公眾“黃宏生≠創維”的觀念,并通過媒體向外傳達黃宏生并不參與創維日常管理的信息。而后創維更是果斷“丟車保帥”,讓黃宏生承擔起責任,黃氏家族成員集體撤離創維管理層,聘請有政府背景的王殿甫出任公司CEO.
二、符合真誠溝通原則。在整個事件中,創維都及時召開媒體見面會或新聞發布會,將真相及事件進展狀況告知公眾,從而最大限度地遏制了謠言。
三、符合速度第一原則。創維數碼在香港被停牌,黃宏生及多名公司高管被捕當日,創維董事局副主席張學斌及公司多名高管當晚即召開緊急會議,商議對策,并在深圳創維大廈緊急約見媒體,答疑解惑,穩住大局。
四、符合系統運行原則。難能可貴的是,創維公司在十面埋伏之中,沒有顧此失彼,而是四面出擊,爭取到了各方的支持。主要的經銷商、供應商、銀行都力挺創維,而公司內部更是眾志成城。
五。符合權威證實原則。創維不僅積極向政府解釋,獲得政府支持,出面發話支持的供應商、經銷商和銀行,也都是業界響當當的。同時,深知北京在全國的影響力,創維的新聞發布會不僅媒體規格頗高,還特意定在北京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