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山東省淄博市齊商銀行旗下的投融資平臺齊樂融融E平臺正式上線。銀行系P2P平臺至此已近十家。對于銀行做P2P,有接近監管的人士在28日表示,主要的監管思路在于確保風險不向銀行體系內傳導,同時還要防止混業經營。
如果說銀行進軍P2P業務還顯謹慎,資產管理公司向線上的拓展則正在加速。今年以來,原本持觀望態度的線下機構紛紛入場。對這些機構而言,互聯網不僅可以吸引新的客戶,也是業務創新的渠道。
銀行系P2P添新軍
面對提問,齊商銀行微貸管理總監、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總經理鄒倩表示,比起P2P,他們更愿意被稱為投融資平臺。
在這個平臺上有齊發財、齊致富、齊創業三個投資項目,分別對應支持借款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三農產業、青年及婦女創業的融資群體。三個項目的投資起點均為1000元,收益在7%-8%之間,期限1至36個月不等。
鄒倩回應稱,借款端的成本基本在13%左右。除了上述項目,平臺還與慧聰網等電商平臺合作嘗試開發新的產品,借助電商的交易數據對授信企業進行篩選。
她認為,銀行做P2P也是響應監管要求,改變傳統“掃街”式的業務方式,創新業務發展渠道。
從目前來看,銀行系P2P雖有十家,但業務各有不同。其中開鑫貸是以江蘇省內小貸公司作為項目主要來源,雖被列為銀行系,但實際業務與國開行關聯并不大。陸金所依靠的是集團優勢,并不限于銀行。而除了這兩家平臺外,其他平臺無論是項目還是收益,與市場其他平臺相比并無明顯優勢。
但在上述監管人士看來,銀行的產品開發體系是互聯網金融不能比的,只是在分業監管的原則下受到了更多的限制。而分業監管又是1929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后,被世界各國普遍認同和適用的監管原則。
早在9月,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巖岫就曾提出互聯網金融的差異化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和協同監管四個原則。對于銀行系的P2P,前述監管人士表示同樣適應,而且尤其要重視防止風險向銀行傳導,確保平臺是獨立法人;同時要防止混業經營;銀行還要重視業務的可持續發展,不能單單成為一個代銷渠道;還要將金融消費者權益放在核心地位。
雖然早有分析認為,銀行做P2P是突破存貸比限制、擴展中間業務收入的有效途徑,但從現實來看,政策的不明確也讓眾多銀行處于觀望。
至于監管何時出臺,上述人士表示,互聯網金融尚沒有經歷過經濟周期的考驗。而他認為,每8~10年的經濟周期往往可能反映一個行業的健康因素。
線下機構轉型
除了銀行,此前從事PE、并購、債權類及股權類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也在加快進入市場。有線下業務的經驗,對他們來說,互聯網提供的是資產銷售端的新渠道。而與互聯網行業人士發起創立的平臺相比,這些機構認為自己的長處在于“金融思維”。
“在互聯網行業,即便沒有清晰盈利模式,只要做大估值就是成績。”有平臺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前期一些平臺還是以互聯網行業思維運作,一味想擴大規模并拿到風投。有的平臺甚至會直接向小貸公司買流水,把小貸公司的自有業務放到平臺上來,而不是平臺上達成的真實交易。
上述人士表示,現在甚至已經有小貸公司流水的報價市場。而有的平臺上之所以搶標困難,也正因為上線的是既有債權,投資人自然無法再投資。
“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可能僅僅表現于銷售渠道的創新。” 投融資平臺壹文財富董事長李賓同樣認為,大多P2P平臺都是把線下業務拿到線上做,談不上創新,而傳統的借貸成本也降不下來。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李賓認為與國內的信用環境分不開。“因為信用信息的不完整,國內信用借款人套用FICO評分一般只有兩百多分,在美國這樣的信用還能借到錢是不可想象的。”他說。
11月壹文財富推出債權組合類產品“壹文快錢”,先以自有資金購買債權,再將多個債權項目按權重分散打包,確保每個包內有不低于10個項目,而每個項目的額度都不超過總量的10%。按日計息,自動復投,投資人可以隨時贖回。
債權分散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分散風險?李賓表示,從統計學上講,需要分散到36個以上債權。從銀行的業務經驗來看,一般債權分散在10個、20個以上,單筆控制在資金總量的5%-10%,就可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
目前“壹文快錢”的年化收益率在9%,與普通債權產品并無明顯差異,但后期李賓表示收益一定是比普通債權要低的。同時會對單個投資人的投資上限進行限制。
事實上,此類債權組合類產品已有先例,包括火球網的火球計劃和投友圈的樂投寶。“在債權組合產品基礎上可以再創新,比如按優先和劣后分級,浮動收益等。”李賓認為,債權組合類產品必然會成為一種趨勢。
“互聯網金融還處于發展初期,互聯網在風控等環節中的作用還沒有體現出來,真正的創新產品也不多,未來的市場之大,并不是現在行業排名前幾家就能壟斷的。”李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