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啟發式教學的思想內涵。
1.強調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堅持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相結合。
啟發式教學認為,學生是學習和發展的主體,一切教學活動都必須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出發點,引導學生主動探索,積極思維,通過自己的活動達到生動活潑的發展。這是因為“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學生的發展歸根結底必須依賴其自身的主觀努力。一切外在的影響因素只有轉化為學生的內在需要,引起學生強烈追求和主動進取時,才能發揮出其對學生身心素質的巨大塑造力。
當然,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并不意味著排斥教師的主導作用,恰恰相反,啟發式教學堅持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相結合。在啟發式教學看來,教師發揮主導作用同樣也是教育教學內在的必然要求,教師不發揮主導作用,也就不成其為教育教學了,學生的主體地位同樣也就無從體現了。但是,啟發式教學強調教師主導作用的發揮必須是始終把學生置于學習的主體地位上。這也就是要求教師的主導作用必須在“引導”上下功夫,施教主動,貴在引導,妙在開竅。教師的引導要立足于使學生在迫切要求的心理狀態下自己思考、自己理解、自己消化、自己吸收,從而達到“自奮其力、自致其知”,這是教師發揮主導作用的落腳點。教師的引導還要立足于培養和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不僅教師要樹立學生是學習主體的觀念,學生自己也要意識到自己是學習的主人。教師要有意識地引導學生全面地認識自己、正確地評價自己、主動地調控自己,從而增強學生的自我意識,強化學生的自我主體感,并發展學生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這是教師發揮主導作用的方向和根本目的。
2.堅持傳授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使知識與能力同步發展。
啟發式教學法是被古今中外的教學實踐證明了一種既可以使學生獲得系統知識,同時又能充分發展他們智能的教學方法。啟發式教學法為什么能夠把傳授知識和發展智能有機統一起來呢?這是因為知識和智能兩者有統一的內在基礎。一方面,知識本身就有思維價值和智力價值,它是開發智力的“激素”,是形成能力的“媒介”。智能的發展只能是在知識的學習中進行的,離開具體知識的學習,智力活動和能力也就成為無源之不、無本之木,只能徒托空言。另一方面,知識的學習和掌握也必須依賴一定的智能基礎,發揮智能對獲得知識具有正遷移作用。盡管如此,卻不能由此得出在教學中傳授知識和發展智能是自然同步進行的。實際上,無論是通過掌握知識去發展智力,還是通過發展智能去掌握知識,都不是自發地進行的。掌握知識與發展智能相互作用,齊頭并進,只有在啟發式教學中才能順利地實現。這是因為啟發式教學自覺地把學生看作認識活動的主體,在教學全過程中,教師不是以教為主,而是以指導為主,不是重在傳授知識,而是重在對學生激發思,指導思,發展思,訓練思,培養思,使學生在展開充分的生動活潑的思維活動中實現掌握知識與發展智能的有機統一。
3. 注重教法與學法的結合及其轉化,培養學生學會學習。
“啟發”一詞本身就包括教師“啟”和學生“發”兩方面的內容,它生動又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教學活動的雙邊性以及教法與學法的統一性。注重學法指導是啟發式教學的一個重要特征。那么,啟發式教學在其實施過程中是怎樣進行學法指導的呢?(1 )堅持傳授知識與傳授方法相結合。(2 )注重學習過程本身的教學。(3 )堅持教法改革與學法指導同步進行。(4 )強調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的結合,注重學生學習的情緒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