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管理界的同仁一直在強調“授權”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受權”在實際運用中恰恰影響了“授權”的有效執行。
為什么授權給你?
授權給你的上司工作量大
一個管理者隨著企業的日益壯大,除了本分的職責工作量加大外,還會衍生出許多新的工作,所以,這個時候作為管理者除了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外,還得依靠授權出去讓別人給他分擔部分工作。所以作為受權者(這類受權者多半為助理)一定要認識清楚,不要以為領導是在重用你,甚至有“取而代之”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雖然 “助理助理,助而不理”這句話我不太贊同,但有前面那種想法實在是不妥當。我認為受權者應該主動、誠心地為上司分憂,但又不能表現出有“野心”,否則會導致適得其反的結果。
為了你的成績給予激勵
授權絕對是激勵優秀員工的較好方式之一,當“受權”者確定上司的此番授權目的后,應該持續不斷地在自己的工作領域有所表現,有所創新,以“壓倒群芳”,否則后來者居上也并非不可能。而要保證做好這一點,必須橫向縱向地學習各種相關知識。橫向學習是指向同事、同行、同輩學習,縱向學習是指向上司、下屬和先進行業同仁學習。自始至終得表現出色,方能滿足上司對你“無休無止”的期望。
培養你成為接班人
如果你已經覺察到上司在培養你或者上司已經明示你將成為接班人,這種授權就是考察和鍛煉的機會,作為受權者的你決不可以馬虎。除了更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外,還要犧牲一些休息的時間,比別人做得多一點點。那就是通過各種方式學習上司級別的管理應有的知識,并且主動爭取機會不斷實踐,比如為出臺管理條例獻言獻策,為上司恰到好處地協調、處理一些問題。這樣一則可以讓上司和提拔你的人更放心從而更快地將崗位交給你,二則也為今后的管理實踐提供了寶貴的經驗而順利接交
轉移風險嫁接責任
如果了解到受權后行動的潛在危險,要么當機立斷說“不”,以“能力有限”“精力不足”等為借口推諉;如果上司強制性授權給你,你也只能打哈哈,做一個上司認為“不勝任”的假象,蒙混“過關”。到底那種方法好,這個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上司一開始就已經公開頒布了新的指令,就只能采取后者;如果上司還只是試探性地與你商量,你就用前者,那么,上司就有可能另外尋找“獵物”,上司若是執意堅持,你再使用后者也不遲。當然,這種情況發生的不算多。
受權者的三條鐵原則
了解權責的時效性
有些授權是階段性的,比如負責一個臨時組織、主持一個臨時會議、臨時一個問題的協調和處理。這時或許會臨時調動部分與你級別相當的員工來協助和配合你。葉華東要說的意思是,在受權的過程中,無論對人對事都要把握好運作節奏,一旦時效已到,不管該工作完成得怎樣,必須從心底里徹底認定已經結束,不可因為工作出色而洋洋自得,或因為工作失敗而沉湎于消極中,只要自己已經盡力和上司認為你已經盡力就可以了,接著好好干自己的本職工作,才是不二的選擇。還要提醒一句的就是,曾經的手下都是過去式了!
千萬不要越權
有些受權者會因為得到上司的信任和“重用”,而忘乎所以,不僅僅在上司的授權范圍內獨斷專行,而且還有意無意干預權責之外的工作,這是最不受同事歡迎的;有些甚至跨部門,經常學著上司的樣子給別個部門提意見、談建議等等。“槍打出頭鳥”的俗語提醒你應該學會比別人更謙虛、更會隱藏自己的鋒芒。
有權不用過時作廢
既然你的上司已經給你授權,你就應該在該職責范圍內立即行動并狠狠地發揮,切不可推來推去、敷衍了事否則上司誤以為你的能力有限、忠誠度不高、上進心不強,從而讓他懷疑自己的眼光,過早地收回給你的權限。
綜上所述,作為受權者一定要學會判斷上司的授權行為目的,并立即制定受權后的工作規劃,再付諸于大量的實際行動。這樣才不至于對自己處于不利境地,同時可能還對整個團隊造成損失。因為,可能受權者同時也是授權者。